刀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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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 上刀山做自己
悟道之途艰辛困难,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。若救赎之路必经刀山,找到答案的代价为何?这就是故事主角拉里心中的疑惑。若真有人在刀山上找到答案,那该如何看待山下的俗世呢?这就是毛姆撰写本书的因由。
我想确定究竟有没有上帝,想弄清楚为什么有邪恶存在,也想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死。
战友之死让他惊觉生命之无奈与不可超越:“上帝为什么要创造邪恶呢?”
伊莎贝尔认为追求知识“听起来不太实用”,投入职场才是男人应尽的责任。她对滞留巴黎的拉里说:“你是美国人,并不属于这里……欧洲玩完了,我们是全世界最伟大、最强大的民族。”拉里为“解答明知解决不了的问题”,拒绝成家立业,实在不成体统——“男人就该工作,这才是人生的目的,也才是造福社会的方法”。
若伊莎贝尔代表实用主义,她家财万贯的舅舅艾略特则象征着物质主义。这位美国大亨常年在欧洲挥霍,捐钱助人只为掩饰对生命的无知;在欧洲置产过着浮华生活,也仅为麻痹对死亡的恐惧。毛姆眼中的欧洲,充斥着许多沉沦与腐化的人物,故事的最后,在法国蔚蓝海岸发生的那场骇人命案,更加深化了美丽世界的丑陋。
当欧洲动乱之际,追求功利的美国梦也逐渐显露丑恶的一面
现实生活里,毛姆与拉里一样,心底都有沉重的秘密。毛姆虽结婚生子,却多年隐藏同性恋的身份。同性恋在当时的英国是可受公诉的罪行。一八九五年,毛姆二十一岁时,剧作家王尔德因同性恋受审,遭受极大屈辱。此事对毛姆有深远影响,日后他善于处理不伦、丑闻、肉欲等违背道德的禁忌题材,其创作动机应出自内心深层的呐喊。
圣哲最后说:“沉默也是一种对话。”毛姆深获启发。
引言
剃刀边缘无比锋利,欲通过者无不艰辛;是故智者常言,救赎之道难行。
1
理由并无二致,都是为了重现生动与逼真的场景,避免枯燥的平铺直叙。为了让本书能吸引读者,私以为如此调整并不为过。聪明的读者应不难发现何处是虚构,能否接受完全取决于个人。
我之所以备感焦虑还有另一个原因,亦即笔下人物泰半是美国人。认识他人本属难事,我甚至认为,除非是自己的国人,否则不可能真正熟识。
无论男女,不仅仅是代表自己,更反映出生的地域、是在城市抑或农村学会走路、儿时常玩的游戏、从老一辈听来的传说、习惯的饮食、就读的学校、热衷的运动、阅读的诗篇与信仰的神祇,等等。凡此种种,均造就了一个人的样貌,光凭道听途说不可能通盘了解,必得亲身经历,进而融入自我生命。
因此不但无法达到他追求的口语效果,更容易让英国读者感到十分突兀。
2
他势利的作风让人咋舌,他却浑然不以为耻。他甘愿吞下他人侮辱,无视严词批评,忍受无礼待遇,只为了受邀至他想参与的宴会,或结识某王公贵族的年迈遗孀。他不屈不挠,一旦锁定猎物,便非捕获不可,好比植物学家不畏洪患、地震、热病或凶狠土著,只为觅得一株珍稀兰花。
3
美国人实在不会替人着想,推荐信给得这么草率。我不是不欢迎这些来访的客人,但真不知道为什么非得让他们去烦我的朋友。
4
他为人慷慨,初出茅庐就懂得馈赠鲜花、糖果及礼物给认识不久的友人,彼时当然别有用心,但即使后来已无此需要,他依然大方如故,享受好施的快乐。
如今他在社交圈的地位牢不可破,也懂得增添言谈之间的幽默,私底下更是如此。听他毒舌别人实在畅快,上流人士发生任何丑闻,最后都会传到他耳里。
从旁观察看他杀价甚是好玩,举凡据理力争、连哄带骗、大发脾气、动之以情、奚落店家、找出物品瑕疵、扬言不再光顾、唉声叹气、无奈耸肩、好心相劝、怒目横眉走向门口,等等,无所不用其极,等到终于说服对方了,他就摇摇头,面露哀伤,仿佛无奈地接受差强人意的结果,然后就在我耳边用英语低声说:“东西拿着吧。这个价钱翻两倍都还算便宜咧。”
但并非是卖弄所学,而是以凡人自居(虽然身份是神父),向另一名凡人传教。艾略特这才发现,神父对他了如指掌,不禁受宠若惊。
神父讲述自身信仰时,散发着睿智和慈祥,不但心胸开阔,观念与时俱进,更宽容为怀。
聪明如艾略特,势必晓得许多接受他邀请的客人,只是想免费饱餐一顿,他想必也清楚有些人根本胸无点墨,或毫无长处可言。
5
她还热心招待过
但明眼人都不难发现,他这般友善聒噪的外表仅是面具,好掩饰精明的生意人形象。
她的语气没有恶意,但态度十分坚决,显见她品德高尚。她对艾略特使了个眼色,笑容中带着精明,料想她应深知艾略特的脾性,但不晓得她对葛瑞格的看法如何。
有种居家的自在氛围,让人觉得如此紊乱的组合深具意义。众多不搭界的物件自然融为一体,因为都是布雷德利太太生活的一部分。
伊莎贝尔迅速和我握了手,二话不说就转向葛瑞格:“你就是布拉巴松先生吧?我太渴望见到你了。我好喜欢你设计的克莱门汀屋顶窗。你不觉得这客厅很丑吗?我劝妈妈重新装潢劝了好多年,刚好你在芝加哥,快老实说说你的看法。”
我知道布拉巴松先生绝不可能说实话。他瞥了一眼布雷德利太太,见她面无表情,便认为眼下伊莎贝尔比较重要,随即放声大笑。
“这里确实很舒服,”他说,“但你真要问我的话,嗯,还真是挺丑的。”
她为人活泼大方,不但容光焕发、诙谐开朗,也懂得享受生活,欢快的性格足以感染旁人。她的举手投足自然不造作,相形之下,艾略特的优雅自持显得俗不可耐,而她清新的作风,则让布雷德利太太干瘪多纹的脸庞更显疲惫苍老。
你说玛莉吗?她是我的好朋友呀,我们非常亲近。”
他们四目交会之际,他的目光流露着温柔,甚是美好。年少的爱情最为动人,中年男子如我,见了好生欣羡,但不知为何,却又替他们感到难过。
“我觉得重点不在于要不要重新装潢。”他说道。
“如果露易莎阿姨满意现在的样子,改了又有什么意义呢?”他提的问题一针见血又无比睿智,我不禁笑了出来,他看着我,面带微笑。
但他的笑容更为灿烂,我这才注意到他的牙齿既小又白。他望着伊莎贝尔,眼神让她羞红了脸,呼吸急促。若我没猜错,她已疯狂爱上他了,但不知为何,我竟觉得她的迷恋藏有母爱的成分,让人有些意外,毕竟她还如此年轻。她的嘴唇微微扬起,又把视线移向葛瑞格·布拉巴松。
不用理他。他又笨又没受过教育,什么都不懂,大概只有飞行还略微懂一点。
没错,他当时的年纪根本没到。他到处闯祸,后来干脆逃学跑到加拿大,撒了个弥天大谎,大家就相信他已经满十八岁,让他加入了空军。停火协议生效时,他正在法国打仗。
我认识他够久了。他从前线回来时,一身制服帅气极了,上头挂着漂亮的勋带。我就坐在他家门口的台阶上,直到他受不了,才终于答应娶我,不然他早被别人抢走了。
你别听伊莎贝尔在那儿胡说。她的本性不坏,但是就爱扯谎。
“看到两个年轻人这么相恋,还挺可爱的。”我说道。“他们谈结婚还太早了。”“为什么?小情侣早早步入礼堂,也是乐事一桩嘛。”“别说笑了。女的十九岁,男的也才二十岁,连份工作都还没有,收入微薄,露易莎说一年才三千块。露易莎也称不上富有,只够养活自己。”“他可以找份工作啊。”“这就是问题所在。他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,好像挺享受游手好闲的日子。”
“跟布雷德利的乡间住宅在同一个地方。露易莎习惯去那里避暑。她觉得拉里很可怜,尼尔森医生又是单身汉,完全不晓得怎么带小孩,是露易莎坚持应该送他去圣保罗的寄宿学校,每逢圣诞节就接他出来一起过。”艾略特学着高卢人耸肩的样子,“我早该想到,这样的结果在她意料之中。”
艾略特的学识与品味再度令我钦佩不已。
我表达由衷的感谢后,才和他各自离去。这趟下来,姑且不论见识有无增长,我的情绪反正变得烦躁起来。
6
艾略特则是合身小晚礼服,优雅自持,向我握手致意时,浓郁的阿拉伯香水扑鼻而来。
他把我介绍给一位身材高胖的红脸男子。这男子虽穿礼服,但似乎略显别扭。他是一位叫尼尔森的医生,不过当时这些对我而言并无意义。
女的年轻貌美,男的俊朗挺拔,但都未在我心中留下印象,唯独记得某位高大壮硕的少年,目测身高超过六英尺,有宽阔的肩膀。
我未与布雷德利太太聊天时,就试图与苏菲攀谈,但老是不得其门而入。她比其他人安静,容貌不算漂亮,不过脸蛋颇为讨喜,鼻子微歪,有张大嘴,眼眸蓝中缀绿,沙褐色的头发梳得简单。她的身子相当瘦小,胸部宛如男孩般平坦。
一面咯咯笑着,但显得有点勉强,让人觉得她其实不若外表那般开心。我猜想,她应是不想坏了大家的兴致才强颜欢笑。我不确定她是傻乎乎还是羞怯过头,但跟她聊了几个话题都无疾而终,实在不知说什么好,干脆请她告诉我其他客人的名字。
“嗯,你认识尼尔森医生吧。”她指着坐在布雷德利太太和我对面的中年男士,“他是拉里的监护人,玛文的医生,脑袋很好,喜欢发明跟飞机有关的配件,没事做的时候就会喝酒。”苏菲说这话的时候,黯淡的眼神熠熠发亮,我不禁觉得她或许比我预期的有趣。
她提及那些人名时,语气酸溜溜的,我好奇地瞥她一眼,她脸红了起来。
“他有很多仰慕者哦,”苏菲腼腆地说道,“我知道有些女孩为了得到他,几乎可以不择手段,但她们半点机会都没有。”“为什么呢?”“你真的什么都不晓得啊?”“晓得什么?”“他完全钟情于伊莎贝尔,眼里只有她,但伊莎贝尔爱的人却是拉里。”
“那他怎么不努力把伊莎贝尔抢过来呢?”“拉里是他最好的朋友呀。”“那事情就麻烦了。”“谁让格雷要做个道德楷模呢。”
但我直觉认为她骨子里不乏幽默与机灵。
她与我交谈的时候,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,但势必永远不会有答案。她明显缺乏自信,我不禁猜想,她身为独生女,生活不食人间烟火,亲戚也都年长许多。她的性情谦虚、不争风头,颇讨人喜欢,但若我的推测没错,她多数时候都得独处,因此应该早习惯静静观察长辈,并在心中对他们产生定见。成年人鲜少会想到,年轻人对我们的评价可能既无情却又中肯。我再次看着她那双蓝绿色的眼睛。
你经常读书吗
他想好好放松其实也情有可原,毕竟战场上那段日子很苦,他还两度受伤,只是伤势不重。尼尔森医生认为,拉里依旧饱受战争惊吓,应该让他好好休息,直到完全康复再说。但是几周过去,接着数个月过去,如今他已退伍超过一年。他在空军服役期间表现良好,回到芝加哥后,出类拔萃的样子也引人注目,不少业界老板有意雇用他,但他都逐一感谢后婉拒,只说尚在思考自己的未来。后来,他与伊莎贝尔订婚。布雷德利太太对此毫不意外,因为小两口在一起已经多年,且伊莎贝尔确实深爱着拉里,她也挺喜欢这孩子,觉得他能带给伊莎贝尔幸福。
伊莎贝尔的性格比拉里来得坚毅,正好弥补他的不足。”
“你也知道,拉里从来就不太听我的话。”他说,“他从小就很率性。”“对呀。你让他过得自由自在,他没走歪路还真不可思议。”
如果你有个儿子从来不回嘴,凡事却只照自己的意思来,你生气的时候他只知道道歉然后乖乖挨骂,你能拿他怎么办?如果是我自己的儿子,早把他毒打一顿了,但拉里跟我没有血缘关系,我不可能打得下去。他父亲把孩子交给我,是相信我会善待这孩子啊。
现在讲这些都无关紧要,”艾略特说道,显得略有些不耐烦,“重点是,他已经拖得够久了,眼前刚好有不错的工作,他有机会赚大钱,而且如果他想娶伊莎贝尔,就非接受不可。”
“他一定要认清现在的世道啊,”布雷德利太太接着说,“男人就得工作,更何况他现在身强体健。大家都晓得,美国内战过后,有些男人回来后就不事生产,既成为家人的负担,又对社会毫无贡献。”
“但他婉拒这些工作机会的理由是什么呢?”“不晓得,他只说没兴趣。”“他难道不想找点事做吗?”“看样子是不太想。”
要不要听听我的想法?我敢说自己看人的功夫不怎么样,但好歹也行医三十多年了,多少懂点人性。我想这是战事的关系,拉里回来后感觉变了个人,不只变得老成而已,可能发生过什么事,让他的性格也不一样了。”
“露易莎,毛姆先生很会拿捏分寸的,跟他说什么都不必担心。我是觉得鲍伯·尼尔森和拉里不大亲近,但是关于一些事情,我和露易莎都认为最好不要告诉他。”
格雷是伊莎贝尔的情人。拉里从军的时候,他非常照顾伊莎贝尔。伊莎贝尔也喜欢他,如果战争再打得久一点,两人很可能就结婚了。格雷其实也向她求过婚,但她不置可否。露易莎猜想,她应该是想等拉里回来再做决定。
拉里当然是好孩子,能跑去加入空军也挺有种的,但我阅人的功夫堪称一流……”
“要不然,我手上就不会握有一堆政府债券了。我认为,拉里绝对成不了大器,既没财产,又没地位。格雷·马图林可就不一样了,不但有响亮的爱尔兰名字,家族中还有主教、剧作家和好几位杰出的军人和学者呢。”
就我三十年来的经验,我可以告诉你,婚姻这档事啊,依照地位、财富和社交圈来安排,绝对远远好过只因为两情相悦就结婚。要是在法国,这个全世界唯一的文明国家,伊莎贝尔势必二话不说就嫁给格雷了。过个一两年,她还是可以找拉里当情夫,格雷也可以在奢华公寓养个上流社会的情妇,岂不皆大欢喜吗?”布雷德利太太也是个聪明人,她忍俊不禁地瞧着眼前的兄长。
我并没有特别想认识他,但也无理由回绝,便欣然答应了他的邀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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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从旁经过时,他抬起头来,一眼认出了我,便作势要起身。
“坐着就好,”我说完便接着问,“你在读什么?”“读书啊。”他微笑着说,笑容十分迷人,即使如此断然回答,也不显得无礼。他合上书本,一双迷蒙的眼睛盯着我,握书的角度刚好遮住了书名。
“你没有打扰我啊。”他说道,再次展露笑颜。我这才发觉,他的笑容既阳光又甜美,不过分灿烂耀眼,而是由内而外照亮脸庞。他坐在凸出的书柜之间,身旁有把空椅子。他把手放在椅背上:“何不坐坐?”
我看了一眼,原来是威廉·詹姆斯[插图]的《心理学原理》,这本无疑是心理学史上的重要作品,而且非常容易上手,但怎么也没想到一位当过飞行员、跳舞到清晨五点才回家的年轻人,竟会拿这本书来读。“怎么会想读这本书呢?”“我懂得太少了。”“你还很年轻呀。”我微笑着说。
他沉默了许久,气氛开始有些尴尬,我想起身去找那几本杂志,但老感觉他有话想说。他出神地看着前方,表情凝重专注,似乎进入了冥想。我静静等候着,好奇他所为何事。他终于开口时,仿佛只是接续先前的对话,而未察觉那冗长的沉默。
我从法国回来的时候,亲友都希望我去读大学,但我真的办不到。经历过这么多事情后,我觉得自己没办法回去念书了。况且,我当初在预科学校什么也没学到。我觉得自己无法融入大学生的生活,同学一定不会喜欢我。我不想勉强自己当个大学生,也不认为老师教授的知识是我想知道的。”
但是我不同意你的看法。我懂你的意思,也明白你经历了两年战争,回来却要当个光鲜亮丽的大学生,实在是很烦人。但我不觉得他们会排挤你。我不熟悉美国大学的情况,但我相信美国的大学生和英国的大学生并无太大差异,或许只是比较爱喧哗打闹,但整体来说还是懂事的好孩子,而且如果你不愿意与他们混在一块儿,只要身段放得柔软,是不会有人管你的。我没有像兄长一样去读剑桥,自愿放弃了机会,只想到外头的世界闯一闯。现在回想起来,我真后悔当初的决定,害我犯下不少可以避免的错误。大学教师的人生阅历广,你学得也会比较快,如果没人在一旁提点,免不了要走许多冤枉路。”
或许吧。我并不怕犯错,搞不好会在其中一条冤枉路上,找到人生的目标。
那你的人生目标是?”他略为迟疑,然后说:“问题就在这里,我也还不太清楚。”
我不发一语,因为似乎也无法回应什么。我从小的人生目标清楚明确,所以对此感到不耐烦,但我按捺住性子,凭着一股直觉,认为这孩子内心虽迷惘却肯上进,可能是未成熟的想法,抑或刚萌芽的情感,让他的灵魂骚动不安,努力摸索着未来的方向。
他竟挑起我的同情心。我从未听他说这么多话,如今才发觉他的声音真是悦耳,说服力十足,且颇有疗愈作用,又有迷人的笑容、深情的黑眸,难怪伊莎贝尔会对他倾心,他确实讨人喜爱。拉里这会儿撇过头,毫不忸怩地盯着我,眼神既在打量,又带笑意。
听说你有个很不错的工作机会。”“是很棒的工作机会。”“你会去吗?”“应该不会。”“为什么呢?”“我不想去。”
虽然我是在多管闲事,但窃以为自己是非亲非故的外国人,拉里会比较愿意向我倾吐。
“噢,人家不是常说,如果一无是处,就去当作家吧。”我咯咯笑着。“我没有什么文采。”“那你想做什么呢?”他扬起容光焕发的笑靥。“鬼混。”他说道。
我按捺不住内心好奇,再度来到会所里的图书馆,当时里头已有不少人在阅读书报,拉里竟然仍坐在同一把椅子上,聚精会神读着同一本书,实在怪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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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顶多五十岁出头,但看起来却要老十岁,日益稀疏的头发一片雪白。乍看之下,他显得不太讨喜,一副常年养尊处优的模样,给人感觉手段残忍、精明干练,凡是有关生意的事,绝对不留情面。
艾略特说得头头是道,若非我早晓得他胡言归胡言,其实脑袋聪明得很,我绝对会极为讶异。
“他还真笨。”艾略特说道。“真的。”马图林说道。“真是抱歉,爸,”格雷说,“要是我和他能共事,一定会很棒。”“这种事情是勉强不来的。”
马图林先生边说边看着他的儿子,原本精明的眼神变得温和。我才察觉到眼前这位铁汉生意人柔情的一面,可见他多疼爱人高马大的儿子
跟你说,上礼拜天,这孩子在我们的球场打出了低于标准杆两杆的成绩,我输得难看死了。当时真想用球杆敲他脑袋,但明明是我自己教出来的。
你可别信以为真。我代表了公司的门面,非常以此为荣。而且我要求我儿子从基层干起,跟其他年轻人一样,慢慢往上爬。有朝一日时机成熟,他才够格接我的位子,毕竟经营这么一家公司,绝对要担起很大的责任。我手上有些客户已经三十年了,他们全权把投资的事交给我处理,就是信得过我。老实说,我宁愿自己吃亏,也不愿见到他们赔钱。”
一般人老爱说投资中介的坏话,但中介本来就有好有坏。我不想看到有人赔钱,只希望他们能赚到钱,但看了很多人的做事方式后,常常会觉得他们非得把自己搞到破产才会甘心。
我本来就很喜欢认识新朋友,他们父子俩的感情真好,我看了挺感动的,这在英格兰应该不太常见。
但如果给他碰到一桩大生意,又面对势力庞大的利益团体,他比任何人都来得冷酷无情,不留半点恻隐之心。该是他的东西,他不惜一切都要得到。凡是和他作对的人,他会想办法除掉,而且乐在其中。
但他仍然坚信,做人必须勤勉才行。拉里仅是平凡的青年,无社会地位可言,没道理不依循美国的优良传统。而艾略特凭着自身的真知灼见,深知美国正迎接着前所未有的荣景。拉里眼下有机会从头干起,若能孜孜不倦,四十岁前成为亿万富豪并非难事。
“如果他真的爱你,就该为了你找份工作。”
我不晓得伊莎贝尔的反应为何,但聪明如她,想必了解长辈所言不无道理。她认识的男孩不是为了进入职场在苦读,就是已成为忙碌的上班族。
伊莎贝尔答应找拉里把事情一次性摊开来谈。
她一直在哭。拉里准备去巴黎待两年,她答应会等他回来。”“拉里为什么要去巴黎呢?”“你问我也没用,艾略特,我不晓得。她什么细节都没说,只说能够体谅他的决定,所以不会阻止他。然后我就问:‘他都要离开你两年了,不可能有多爱你啊。’她说:‘没办法,反正我很爱他就对了。’我忍不住又问:‘今天发生这种事也一样?’她竟然回答:‘就是因为这样,所以我更爱他了,他也真的爱着我,妈,这我非常确定。’”艾略特沉思了一会儿。
目前可以肯定一件事,他们俩都还年轻,等个两年也无妨,而且这段时间没准儿会发生很多事
他去巴黎要做什么呢?”伊莎贝尔笑了笑,心想母亲势必会觉得答案十足荒谬。“闲晃。”
艾略特于是加入了谈话,话锋显露出一贯的圆滑:“我无意用舅舅的姿态说教,而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劝这孩子,毕竟她还没见过世面。”但艾略特也拿她没辙。就我听来的印象而言,她虽然答得客客气气,但摆明要舅舅少管闲事。之后某日,艾略特在黑石饭店的小客厅向我转述此事。
,想要让年轻人单凭着你情我愿就结婚,就一定会遇上这种事情。我要露易莎先别操心,未来可能比她的预期要来得好。既然拉里不在伊莎贝尔身边,格雷等于近水楼台,凭着我对人性的理解,结果已经相当清楚了。十七八岁的人难免感情用事,但都只是一时的。”“你还真懂人情世故啊,艾略特。”我笑着说。
我可没白读拉罗什富科[插图]的书哪。他们待在芝加哥这样的城市,势必三天两头就会碰面。有个男的这么献殷勤,任何女孩都会受宠若惊。一旦她发现身旁的闺密们都巴不得嫁给他,我问你,谁能忍着不捷足先登呢?这就好像你去参加一场派对,虽然事前就知道会很无聊,点心又只有柠檬汁和饼干,但终究还是会前往,只因为没受邀的好友都非常眼红
我一直觉得,年轻人如果想有好的教育,就要找一定年纪的贵妇当情人,这位贵妇最好通晓人情世故,他在巴黎的地位马上就会不同凡响。
跟你说,我最自豪的就是待人处事的技巧,当然没跟她说啊。她是绝对不会懂的,可怜哪。这也是我百思不解的地方,露易莎明明在外交界的圈子里生活了大半辈子,也待过全球半数以上的首都,美国人的性格却一点没变,实在无药可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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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不尽然,这真的很难说,你也知道,我对他的认识不深。当然了,他长得好看,待人谦和,温柔又亲切,这类气质很吸引人。而且他年纪轻轻,竟然这么耐得住性子,跟我在这里遇到的其他男孩子很不一样。”
“艾略特舅舅说过,你的观察力常常让他十分佩服。他说没什么事情能逃过你的眼睛,还说你身为作家最大的优势,就是见识很广。”“我倒觉得其他特质还比较有用,”我自嘲地说,“比如天分之类的。”
我找不到可以跟我谈这件事的人。妈妈只从她自己的角度看事情,希望我未来的生活能有保障。”“这很自然啊,不是吗?”“然后艾略特舅舅只注重社会地位,我自己那群朋友,我是说跟我同辈的朋友,都认为拉里没什么用,听了真的很难过。”
“他们也没有对他不好,拉里的个性很讨人喜欢,只是他们都把他当成笑话来看,动不动就开他玩笑,只是让他们不爽的是,他总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,每次都一笑置之。你晓得我们现在的情况吗?”
我不希望把人生花在买卖债券上头。”“这也没关系,你可以去律师事务所或念医学院啊。”“那也不是我想做的事。”“那你想做什么呢?”“闲晃吧。”他语带平静。“唉,拉里,别逗了,我们在谈正经事呢。”她的声音颤抖,双眼噙着泪水。“别哭嘛,亲爱的,我不想弄得你难过。”拉里坐到伊莎贝尔身旁,揽着她的肩膀。他语带温柔,让她无法再武装下去,眼泪就此溃堤,但不久她便擦干了泪,勉强挤出笑容。“说什么不想让我难过,但你真的弄得我很难过啊,你知道吗?我好爱你。”“我也爱你啊,伊莎贝尔。”
我们来讲讲道理。男人一定得工作,拉里,这是自尊问题。美国还是年轻的国家,男人有责任参与国家的各种活动。亨利·马图林前几天才说,我们全新的时代正在展开,未来将远远超越过去的成就。他说国家未来的发展无可限量,到了一九三○年,我们就会成为全球最富有也最强大的国家。你不觉得听起来振奋人心吗?
“亲爱的,别傻了,没钱怎么活啊。”“我还有些积蓄,所以才有办法做想做的事。”“闲晃吗?”
死人完全就是死透的样子。
噢,都是一些稀松平常的事。我在军中最要好的朋友为了救我,牺牲了自己的性命,要放下这件事真的很不容易。
“你过得不开心吗,亲爱的?”“没有啊,”他微笑着答道,“唯一让我不开心的事,就是自己害你不开心。”他厚实的手有力地握起她的手,令她备感亲昵,不得不紧咬嘴唇,以防自己哭出来。“我想在下定决心之前,应该很难真正定下来。”他语带沉重,迟疑半晌又说,“这很难用言语表达,每次想说出口就觉得丢脸,不免扪心自问:‘我是哪根葱,干吗为这些有的没的烦恼呢?或许因为我是自大的讨厌鬼吧。追随前人走过的路,然后随遇而安,会不会比较好?’然后回头想到自己的伙伴,不到一小时前,还跟你有说有笑、活力十足,如今却成为一具冰冷的遗体。一切都这么残酷,毫无意义可言。你不禁会想问自己,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,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,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。”
“嗯,我想先去趟巴黎。那里我一个人也不认识。没什么人会干涉我。我在军中休假的时候,去过巴黎几次。虽然还不晓得为什么,但我总觉得到了那里,脑袋里再混乱的思绪也会变得清晰起来。说来也蛮好笑的,好像在那里就能自由自在地整理自己的想法。也许可以找到未来的方向。”“万一你找不到呢?”他呵呵笑出声。“那我就会重拾美国人务实的精神,承认事情行不通,回到芝加哥,有什么工作就做什么工作。”
我希望他离开被人指指点点的环境,这不只对他好,对我也好。我不能怪旁人说他不会有出息,我既讨厌这种批评,却又生怕被他们说中。但拜托不要说我善解人意,我一点也不晓得他想要什么。”
由于成长环境的缘故,伊莎贝尔从小就接受了大人灌输的价值观。她不会想到钱的事,因为生活向来都是衣食无缺。不过,她仍然能凭直觉认为钱很重要,钱象征着权势和社会地位,男人赚钱天经地义,人生本来就该为此努力。
“你说自己不了解拉里,其实并不奇怪,”我说道,“因为我敢肯定他也不懂自己。他不谈自己的目标,可能是因为根本没有明确的目标。不过嘛,我对他的了解也不多,这只是我的臆测:他有没有可能在寻找什么,但是并不清楚自己要什么,甚至也没把握找得到?也许他在战争期间的遭遇,让他无法获得平静。你觉不觉得,他可能在追求某种虚无缥缈的理想?好比天文学家想寻找一颗星体,而它唯一的存在证据就是数学上的计算结果。”
“是他的内心吧?可能他有点怕面对自己的真心,虽然隐约看到未来的志向,却不敢去相信真有其事。”
他的一大优点就是对生命抱有热情。他以前吊儿郎当、开朗无比,是大家的开心果,个性体贴又幽默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,让他像换了个人似的
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精力充沛的家伙,简直就是生龙活虎。他的脸长得怪模怪样,笑起来也挺古怪,平常只要看到他,想不笑出来也难。而且他有种大无畏的魄力,完全不顾后果,什么不合常理的事都做得出来,常被长官叫去臭骂一顿。他这人天不怕地不怕,就连打仗时差点丢了小命,都可以笑得合不拢嘴,好像是什么天大的笑话。不过,他非常有当飞行员的天分,在天空中既沉着又机警。我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。他大我几岁,所以很照顾我,但其实说来有点滑稽,因为我足足比他高六英寸,如果打起架来,我绝对可以一拳把他撂倒。有一回在巴黎,他喝得烂醉,我因为怕他闯祸,就真的把他给打昏了。
我刚加入中队的时候,觉得自己格格不入,很怕表现得不如别人,但他老是会说些好话,让我能恢复自信。他很轻松地看待战争这件事,也不恨德国鬼子,可是他喜欢打仗,所以只要能打仗,就觉得快活得不得了。在他眼中,打下德军一架飞机,不过就是恶作剧成功。他凡事都横冲直撞、不受拘束,也不知轻重,但十足真性情,想不喜欢他也难。如果朋友需要钱,他就算身上只有一毛钱都会大方出手,而借钱时也同样不跟你客气。我有时候难免寂寞、想家或害怕,他那张丑脸就会堆满笑容,说些中听的话,让人心情好起来。
“‘我好好教训了跟在你后面的浑蛋。’他说道。“‘你怎么了,帕西?’我问。“‘噢,没事,被子弹打到了。’“他的脸色惨白,表情忽然变得狰狞。他这才察觉到自己快死了,以前连想都没想过死亡这回事。他瞬间坐了起来,笑了两声。“‘唉,累死了。’他说。“他倒下来,没了气息。他才二十二岁。他原本都盘算好了,战后要娶一名爱尔兰女孩为妻。”我和伊莎贝尔谈话后的第二天,就动身前往旧金山,准备在那儿搭船到远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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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回复写在一张破破烂烂的信纸上,上头印着拉丁区某家咖啡馆的名字。我回信问他住在哪里。我觉得看在伊莎贝尔的分儿上,总得让他有个照应。也许他不好意思吧。我的意思是,我实在不敢相信,他脑袋明明很灵光,来巴黎竟然没带晚礼服。而且再怎么说,找巴黎几个裁缝师定做也还过得去。所以我又邀他一起吃午餐,还强调这回客人不多。你猜结果怎么着?他不把确切住址告诉我就罢了,还说他从来不吃午餐。这么一来,我也拿他没辙了。
我随处张望,不一会儿就瞧见拉里在拥挤的露台上,独自坐在大理石桌前,悠然望着熙攘行人。想来是白天闷热,众人这时都跑出来纳凉。我暂时丢下那群朋友,向他走去。拉里一见到我,眼神就亮了起来,露出俊美的笑容,要我坐下聊聊,但我表示自己和朋友同行,因此不能久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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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多小伙子跟三十年前的我一样,不畏一旁店员的凶狠目光,既然自己买不起书,那就读几页算几页。
拉里感觉比先前要苍白,眼眸因而显得格外深邃。不过,他依旧沉稳自持,这在年轻人中十分少见,而笑容的真挚也未损分毫。我察觉到他的法语十分流利,字正腔圆,便称赞了他一番。
“你都在做什么呢?”“到处闲晃。”“还看书吗?”“嗯,还看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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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们在瑟堡上岸,艾略特行事向来周到,亲自去迎接她们。
艾略特回得毫不客气。“露易莎,你别一来就嫌东嫌西的。没有女佣打点,绝对上不了场面。我请安朵娜特过来,不只是为了你和伊莎贝尔,也是为了我自己。你们穿得不讲究,可是丢我的脸啊。”
还跟我的法国朋友说,你爸麦伦生前是大使,毕竟真要说起来,如果他活得久一点,绝对会升任大使的。而且这个头衔比较响亮。我猜这事应该不会有人问起,但为了保险起见,还是先跟你说一声。”
“我真搞不懂,如果不善用在巴黎的际遇,那么来巴黎又有什么用呢?我不晓得他平时都做些什么,好像谁都不认识。你知道他住哪儿吗?”
拉里既已享受了欢乐时光,是否准备好承担人生重任,届时自然会明朗。
拉里依约前来吃午餐。艾略特的礼节本就周到,眼下对他更是客气。其实这出戏也很好演,拉里生性开朗,活力充沛,除非艾略特真是一副牛脾气,否则想不喜欢他也难。众人的话题不外乎芝加哥和共同的友人,艾略特也只好晾在那里,摆出一副亲切的姿态,佯装听得津津有味,却打心底里认为这些人无足轻重。他并不介意静静听他们聊天,老实说,听着他们说哪一对情侣订婚了,哪一对结婚了,哪一对离婚了,他实在深感同情。谁晓得这些人是谁啊?像他知道的,可都是一些叫得出名号的人物,比如克兰尚侯爵夫人,她曾企图服毒自杀,只因情人克隆贝亲王弃她而去,改娶一位南美洲百万富翁的女儿,这种事情才值得端上台面。他瞧了瞧拉里,不得不承认这小子有股奇特的魅力:双眼深邃且黑得出奇,颧骨特高,皮肤白皙且嘴巴灵活,艾略特想起波提且利[插图]的一幅肖像画,如果给拉里穿上那个时代的服饰,势必浑身散发着浪漫风情。艾略特想到自己打算把拉里和一位法国贵妇凑成一对儿,而周六晚宴就邀请了佛罗里蒙家族的玛丽·露意丝,不禁狡诈地扬起嘴角—她素来人脉广阔,不过私德败坏也尽人皆知。纵然年已四十,外表却好似年轻十岁,姣好的面容恍若祖先再世。宫廷画家纳提叶曾替她的这位祖先画过肖画像,而多亏了艾略特的引介,此画已由美国博物馆收藏。而露意丝对于男人的胃口极大,似乎时刻都显饥渴。艾略特刻意把拉里的座位安排在她旁边,心想玛丽很快便会向拉里出手。他还邀请了英国大使馆的一位年轻武官,认为伊莎贝尔应当会有好感。
她老是对他不以为然,谁叫她的眼界太窄,不过他仍喜欢这个姐姐。他凭着自己对人情世故的了解,帮忙把事情都安排妥当,最后也得到不小的成就感。
艾略特啊,我之所以欣赏你,就是看中你像妓院老鸨这一点。你根本不希望他娶外甥女吧。为什么呢?他既有教养又讨人喜欢。不过,他太纯洁了。我敢说他完全没察觉我的暗示。”
“这位太太,你应该表示得再露骨些嘛。”
我可是过来人,自然晓得哪种情况是浪费时间。他眼里只有你的小伊莎贝尔。况且,这话我只跟你说,她的优势就是比我年轻二十岁,人又娇滴滴的。”“你喜欢她的衣服吗?我亲自帮她挑的呢。”“很漂亮啊,这装扮适合她。只可惜呢,她的气质少了高雅。”
“太太,一般人如果没有你这般成熟到熟透了的年纪,还真高雅不起来呀。”佛罗里蒙夫人话里挥舞的可不是短剑,而是榔头棒,一记漂亮的回击令艾略特怒火中烧。“不过,贵国粗鄙之士何其多,肯定也不在意气质这回事,毕竟高雅讲究内在,模仿不来嘛。”
他们欣赏伊莎贝尔的清新、好气色和开朗性情,也喜欢拉里的英俊、有礼以及不着痕迹的幽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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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们两个独处时都聊些什么?”“我们并没有怎么聊天,彼此能陪伴就够了。你也晓得,拉里向来话不多,通常是我说给他听。”“他平时都忙些什么?”“我也不清楚,应该没有很忙。我猜他过得挺惬意的。”
“这是你的事情,宝贝,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。可是,不能只以拖待变啊。”她瞄向伊莎贝尔,但伊莎贝尔避开了她的眼光。布雷德利太太报以心疼的微笑,“快去洗澡吧,不然就来不及吃午餐了。”“我跟拉里约好要一起吃,好像在拉丁区的某个地方。”“好好玩吧。”
伊莎贝尔的胃口很好,拉里点的各式美食她都吃得津津有味。
但她最为开心的事,莫过于跟拉里坐在一张小桌前。伊莎贝尔说得兴高采烈之时,拉里的眼神洋溢着喜悦,令她深深倾心。两人相处起来这么舒服自在,让人心醉神迷。可是,伊莎贝尔内心却隐约感到不安,因为即使他看起来也很自在,她却觉得这并非自己的缘故,而是环境使然。她母亲早上那席话令她有些动摇,眼下虽漫无边际地聊着,她却注意着他的每个神情。现在的拉里和离开芝加哥前的他不太一样,但也说不上来哪里不同。他依然年轻、坦率,但神情已有变化,并非变得严肃,毕竟他放松时向来如此,而是有种备感陌生的笃定感,仿佛看开了某些事情,比以往更多了份泰然自若。两人吃完午餐后,拉里提议去卢森堡博物馆晃晃。
“告诉我,你在巴黎的这两年,都在做什么事情呢?”“我读了很多书,一天读个八到十小时。我还去索邦大学听课,法国文学所有重要作品几乎都念过了。我也看得懂拉丁文,至少散文没问题,程度跟我的法文差不多。当然,希腊文比较难学,可是我的老师教得很好。你来到巴黎之前,我每个礼拜有三个晚上会去找他上课。”“这是为了什么呢?”“获得知识啊。”他微笑着说。“听起来不太实用。”“可能不实用,也可能很实用,但是非常有趣。你真的很难想象,读懂《奥德赛》的原文有多么令人兴奋,仿佛只要踮起脚尖,伸出手来,就能碰到天上的星星。”
这一两个月,我在读斯宾诺莎的作品,不敢说理解得透彻,可是非常开心,好像乘着飞机,降落在层层山峦中的一片高原,万籁俱寂,空气清新,有如好酒沁人心脾,实在太美妙了。
你之前说过,如果花了两年还找不到目标,你就会放弃的。”“我现在还不能回去,毕竟才刚入门,面前有这么大片的精神文明沃土向我招手,我很想快点游历一番。”
“你希望找到什么呢?”“心中问题的答案。”
我想确定究竟有没有上帝,想弄清楚为什么有邪恶存在,也想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死,还是身体的死亡就是终点。”
但是,拉里,”她微笑着说,“这些大哉问存在好几千年了,如果有答案的话,肯定早就有人找到了。”
“这些话听起来都很幼稚,应该是大学生才会有兴趣,毕业后就会忘光了,他们得设法讨生活啊。”
“这也难怪,你看,幸好我还有些钱可以过活,否则也只好像别人那样,努力去赚钱了。”“难道你完全不把钱放在眼里吗?”“是啊。”他露齿而笑。“那你觉得还得耗多久呢?”“这也说不准,五年或十年吧。”“然后呢?你开窍了以后能干吗?”“如果我真的开窍了,应该就晓得该怎么办了。”
你怎么能忍受待在这个寒酸的地方呢?欧洲玩完了。我们是全世界最伟大、最强大的民族,进步一日千里,什么都不缺。你应该尽一份心力,参与国家的发展。你已经忘了这种感觉,也不晓得现在的美国生活多么令人向往。该不会你之所以置身事外,是因为没勇气去扛起身为美国人的责任吧?唉,我知道你多少也算在工作,但这难道不是逃避责任吗?难道不是佯装努力,实则偷懒吗?如果人人都跟你一样推三阻四,美国会变成什么样子啊?”
并不是每个人的感受都跟我一样。幸好他们选择的都是所谓正常的道路。你忘了,我的求知欲非常旺盛,不亚于格雷的赚钱欲。难道花个几年充实自己,就是背叛国家吗?搞不好我学出名堂之后,就能回馈社会,造福一些人。当然,一切还得看机缘。但就算我白忙一场,跟做生意失败的人相比,也差不到哪儿去啊。”“那我呢?难道我对你一点都不重要?
你对我非常重要,我希望你能嫁给我。”“什么时候?再等十年吗?”“不是,就是现在。越快越好。”“怎么嫁给你?妈妈身上没什么钱,就算有也不会答应。她觉得不能鼓励你游手好闲。”“我不会向你妈妈拿半毛钱,”拉里说,“我一年有三千块的生活费,这在巴黎相当够用了。我们可以找间小公寓,请一位女佣,生活过得开心自在,宝贝。”“可是,拉里,一年三千块是活不下去的。”
当然活得下去,很多人还用不了那么多。”“但是我才不要一年只能花三千,根本没有道理。”“我都只花一半的钱。”“这怎么可能!”她看着破旧的小房间,厌恶得微微发抖。“我的意思是,我存了点钱。我们可以去卡布里岛度蜜月,秋天再去希腊。我非常想到希腊看看。我们以前不是常说要一起环游世界吗?”“我当然想旅行啊,但不是用这种方式。我不想搭船坐二等舱,不想下榻连浴室都没有的三流旅馆,更不想每次都上廉价餐馆吃饭。”“去年十月,我就是这么玩遍意大利的,非常惬意。我们可以用三千块,花一整年的时间环游世界。”“可是我想要孩子啊,拉里。”“不要紧,我们带孩子一起去。”
她逐渐感到心烦意乱,因此语气愈来愈激动,“你的想法太不切实际了。你不知道自己的要求有多无理。我还年轻,想把握人生,从事时下年轻人的活动,我想参加派对、舞会,打高尔夫和骑马。我也想穿好看的衣服。女孩子在朋友面前穿得相形见绌,你能想象那种感觉吗?买朋友穿腻的旧衣服,或是等别人施舍新衣服,你又能体会那种心情吗?我想找家像样的美容院做头发,都没有办法了。我才不要坐着电车和公交车到处跑,我想要有自己的车。况且,你在图书馆读书的时候,我该找什么事做呢?是要我漫无目的地逛街,还是待在卢森堡花园顾着孩子,以免他们闯祸?这样是交不到朋友的。”
至少不是我们以前交的朋友。对了,到时艾略特舅舅的朋友大概会看在他的面子上,三不五时邀请我们参加聚会,但是我们想去也去不成,因为我没像样的衣服可穿,而且我们根本就不会想去,因为我们回请不起。我不想认识一堆既不体面又不修边幅的人。我想享受人生啊,拉里。”她忽然察觉到,他的眼神依然温柔,却透露着些许笑意,“你觉得我很蠢,对不对?你一定嫌我小题大做又惹人厌。”“才没有,我不这么觉得。你说的这些,都是很自然的事。”他背对壁炉站着,她站起身,朝他走去,两人面对面。
拉里,如果你名下没有钱,但是有份年薪三千的工作,我会毫不犹豫地嫁给你。我会替你煮饭、帮你铺床,不会在乎穿什么衣服,什么都没有也没关系。我会当成是有趣的挑战,因为一切都只是暂时的,你终究会做出一番事业。但是现在这样结婚,就意味着永远都要过这种邋里邋遢的生活,对未来一点指望都没有。换句话说,我得辛苦一辈子,到死都不得闲,都是为了什么呢?只为了让你解答明知解决不了的问题。这太不像话了,男人就该工作,这才是人生的目的,也才是造福社会的方法。”
你的反应够快,又有幽默感,绝对会喜欢听他们边吃饭边斗嘴,不会去在意葡萄酒的等级,也不需要管家和用人来伺候。”“少说傻话了,拉里。我当然喜欢,你知道我又不是势利鬼,当然会想见见有趣的人。”
“你说得没错。他们跟我从小到大的朋友很不一样,没有共通点。”“所以现在呢?”“就跟开始一样。从我懂事以来,就一直住在芝加哥,我的朋友全都在那里,平时的嗜好也在那里,芝加哥才是我的家,也是你的家。妈妈身体不好,看样子好不起来了,就算我想离开,也力不从心啊。”
她相信就算两人最后摊牌,拉里终究也会让步。虽然心里害怕,但她不得不冒这个险。
我真希望能让你了解,我给予你的生活有多么充实,也希望能让你体会,精神生活有多么美妙,体验有多么丰富,没人可以设限,这样的生活才幸福。而唯一能跟它媲美的经历,就是独自架着飞机在天空翱翔,越飞越高,四周无边无际,让人沉醉在无垠的空间里,这种感觉无与伦比,远远超越世俗的权力和荣誉。前几天,我在读笛卡儿,他的作品,字里行间流露出一股自在、优雅和清明。真是美!”
你难道不了解,你这些要求我既做不到,也没兴趣,更不想去装作感兴趣吗?我讲过好多遍了,我只是平凡的正常女生,现在是二十岁,但再过十年就老了。我想要及时行乐。唉,拉里,我真的好爱你。你说的那些都是无事生非,这样是不会有出息的。为了你自己好,我拜托你,求求你不要这样。像个男人吧,拉里,担起自己的责任。人家在分秒必争的时候,你却在浪费宝贵光阴。拉里,你要是真的爱我,就不会为了梦想抛弃我,你已经享乐过了,跟我们回美国吧。
我办不到,亲爱的,这对我来说跟死了没两样,等于出卖我的灵魂。
“唉,拉里,为什么要说这种话?这是自以为高尚的疯女人才会说的话。这有什么意义呢?没有意义,完全没有意义啊。”“意义就在于我心里的感受啊。”他答道,眼神闪烁。“你怎么还笑得出来?难道不晓得这是很严肃的事吗?我们站在十字路口,现在的作为会影响我们的一生哪。”
“假如你真的爱我,就不会让我这么不快乐。”“我真的爱你。可惜有时候,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,难免会让别人不快乐。”
还你,拉里。”“我拿了也没用。你要不要留着它,纪念我们的友谊?可以戴在小指上。我们还是可以当朋友,对吧?”“我还是会一直关心你,拉里。”“那就留着戒指吧,我希望你留着。”她迟疑了一下,才把戒指戴在右手小指上。“太大了。”“你可以改小一点。走吧,我们去里兹酒吧喝杯酒。”“也好。”
拉里清秀的脸孔与深黑的眼睛就像一副面具,伊莎贝尔心里明白,尽管与他熟识多年,但自己依然猜不透他。她先前把脱下的帽子随手放在床上,如今站在镜子前,再度把帽子给戴上。“我很好奇,”伊莎贝尔边说边整理头发,“你本来就打算取消婚约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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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一位则是矮小黝黑的罗马尼亚王子,有双锐利的黑眼睛和一张刮得干净的黑脸庞,卑躬屈膝,老是急着起身帮人奉茶、递蛋糕、点烟,还相当厚颜无耻,对在座众人的言论全是恶心的奉承,极尽恭维之能事,完全是借着巴结这些对象,偿还过去和今后受邀晚宴的人情。
伊莎贝尔一进来就散发出青春活力,加上外表高挑出众,替浮夸的气氛注入了清新之感,宛如人间女神翩然而至。罗马尼亚王子连忙起身替她拉把椅子,手舞足蹈地竭力盛赞。两位美国女士一面高声向她亲切问候,一面上下打量,仔细瞧她的衣裳。伊莎贝尔正值花样年华,也许会让她们好生郁闷。美国外交官见到伊莎贝尔一出现,两位女士立即显得虚伪枯槁,不禁暗自莞尔。不过,伊莎贝尔却觉得她们很气派,不但欣赏她们华丽的行头和昂贵的首饰,也有些妒忌她们高雅的品味。她不禁要想,自己有天是否也能如此雍容华贵。当然,那个罗马尼亚人实在好笑,不过不失讨喜,即使言不由衷,听来也十分悦耳。
自认言之有物,乍听之下会让人以为颇有道理。他们聊着已参加过的宴会,也聊着准备参加的宴会,八卦着最新的丑闻,把朋友批得体无完肤,提到的大人物不胜枚举,好像什么人都认识、什么秘密都知道。
拉里却认为没什么不好,但明明就空荡荡又没生气,让人极不自在。她一想起那个画面,不由得打了冷战。
布雷德利太太扬起眉毛,默不吭声,只瞄了艾略特一眼,但机灵如艾略特,当然懂她的意思。“没人敢这么形容你啦,露易莎,”他说得既酸溜又亲昵,“不过天晓得,你该有的机会都有了。”
“你们不是解除婚约了吗?这好像不太合常理。”伊莎贝尔浅笑出声,眼睛瞅着艾略特,因为晓得母亲正盯着自己,所以不愿意和她四目相接。
我们没有吵架,今天下午把事情摊开来谈,认为当初下了错误的决定。他不想回美国,只想继续留在巴黎,还说之后要去希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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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下榻的当然是克拉利奇饭店,离我住的地方并不远,我便沿着公园街散步,穿越梅菲尔区[插图]安静肃穆的街道,抵达克拉利奇饭店。
拉里在解除婚约第二天来吃午餐也就罢了,但举止竟也一如往常,依然亲切专注,开朗且不失认真,对待伊莎贝尔的态度仍像朋友般亲昵。他看起来既不尴尬,也不心烦或难过。伊莎贝尔同样没半点失意,似乎愉快得很,笑得很轻松,还跟众人嘻嘻哈哈,看不出来才刚做出足以冲击往后人生的重大决定。
英国大使馆那个小伙子福瑟林厄姆,摆明了欣赏她。他衣食无缺,交友广阔。如果晓得伊莎贝尔现在单身,八成就会积极追求她。我觉得你应该跟她好好谈谈。”
艾略特,假如你有个年纪相仿的女儿,就会发现她比小牛还要倔强。至于想了解她在想什么,我看哪,你还是当个头脑简单的老糊涂吧,你在她心中的形象就是这样。
婚姻是终身大事,小至确保家庭健全,大至维持国家稳定。但是,如果对于婚外情不但给予容忍,还加以认可,那么婚姻就徒具权威而已了。卖淫这件事嘛,露易莎—”“好了,艾略特,”布雷德利太太打断他,“你对于男女滥交的社会道德观,我一点都不感兴趣。”
他十分重视家族,且对于姐姐和外甥女的感情深厚,因此本来盘算着,只要她们愿意,即使巴黎像样的人都走光了,他依然可以牺牲自己留下来,但是,他发现当前的处境能两全其美,既能替别人着想,又对自己方便。他向布雷德利太太建议,三人一起到伦敦去,那里正值度假高峰,而且伊莎贝尔只要培养了新兴趣、结交了新朋友,就不会再受拉里的纠缠。
布雷德利太太答应了,她自觉摸不透伊莎贝尔,无法肯定她到底真如表面那样不在乎,还是把痛苦、气愤和难过藏在心底,故意逞强来掩盖伤心。布雷德利太太也只能同意艾略特所说,也许认识新朋友,去新环境里转转,对伊莎贝尔来说是件好事。
“太好了,真高兴你能够去找那位医生,”伊莎贝尔大声说,语气如平时那般直爽,“当然不能错过这个机会啦。而且到伦敦走走也很好玩,那我们在那里要待多久?”
但伊莎贝尔却是容光焕发,面色红润,她那一头深色的棕发,水汪汪的淡褐眼睛,还有白净的肌肤,如此青春洋溢,好像在单纯享受当下活着的感觉,旁人也受到感染,跟着她笑开怀。
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相当可笑的画面,她成了颗梨子,金黄多汁,熟透香甜,唤人大快朵颐。她浑身散发着温暖气息,好像你一伸手就能感受她的舒适。
简而言之,她已是成熟性感的少女。倘若我是她母亲,势必会觉得她真的该结婚了。
我很高兴终于有机会答谢布雷德利太太先前在芝加哥的招待,就邀请他们三位一同去看某晚的舞台剧,顺便请她们吃顿午餐。
“你现在就约是明智的决定,老朋友,”艾略特说,“我已经通知一些朋友我们到伦敦了,不出一两天,后续的行程恐怕就会排满了。”我听得出艾略特话中有话,意思是届时挪不出时间给我,我不禁笑了出来。
“不过如果有需要的话,试试傍晚六点钟左右过来,通常都找得到我们,我们会很欢迎你。”他礼貌地说,但用意再清楚不过了:作家就只有这点地位。
人的忍耐总有个限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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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莎贝尔参与这么多奢华富丽的场合,除非脑袋足够精明练达,否则难免感到眼花缭乱。艾略特尽可以自我吹嘘,说自己这番煞费苦心的安排完全是为了让伊莎贝尔忘却失恋之苦
他其实也十分得意能在露易莎面前展现人脉,让她见识他与达官显贵有多么熟稔。艾略特这个东道主做得令人钦佩,而且老爱卖弄自己的交际手腕。
一路上,伊莎贝尔跟平常一样,兴高采烈地说着先前参加的宴会和新认识的朋友,看得出来乐在其中。不过就我看来,依她对这些新朋友的看法,她其实相当精明,三两下就可判断出哪些人不过是小丑。
各位读者或许会觉得奇怪,为何我俩交浅言深。我和她见面不出十来次,而且就只有药妆店那回独处过。然而我并不觉得意外。
布雷德利太太拥有高道德标准,讲究人情义理。因为讲究人情义理,所以她认为如果要在这个世界上生存,就得接受固有的习俗,避免从事社会不认可的事情;因为拥有高道德标准,所以她相信男人有责任进企业工作,积极努力赚钱来养家糊口,生活水平应符合身份地位,并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,助其长大后有份正当工作,死前还得确保自己的妻子衣食无缺。
伊莎贝尔继续说着事情的经过,我依然专注地听,但部分心思在推敲拉里的意思。
你还记得他说过要闲晃吧?如果他是认真的,这种闲晃可能要花不少功夫。”“我肯定他是认真的。但是你难道不觉得,如果他把闲工夫拿来做点正经事,现在的收入绝对很可观吗?”
有些人就是生性古怪。比方说,有些罪犯费尽心思地拟定作案计划,结果还是坐了牢,但是一出狱又重操旧业,最后又得回去吃牢饭。要是他们肯把那份勤奋、机灵、智谋和耐心用在正途,生活可能会过得很富足,社会地位也会很崇高。但是,他们生性如此,就是喜欢犯罪。”
“可怜的拉里,”她笑了笑,“你该不会暗指他学希腊文是准备抢银行吧?”我跟着笑了起来。
“我不是这个意思。我只是想告诉你,有些人内心的渴望十分强烈,非得做某件事情不可,挡也挡不住,而且为了满足这种渴望,什么都可以牺牲。”“就连爱他们的人也可以牺牲吗?”“是啊。”“这不就是明摆着自私吗?”“这就不得而知了。”我微笑着说。“拉里学死掉的语言做什么呢?”“有些人对于知识的欲望是很超然的,这也不是什么卑鄙的事。”“如果学的知识派不上用场,又有什么好处呢?”“说不定他用得上呀,或是单单有了知识就很满足,就好像艺术家能创作就很满足一样。或许,这能帮助他追求更高深的知识。”“如果他想学习知识,为什么退伍后不去读大学?尼尔森医生和妈妈就是这么劝他的。”“先前在芝加哥的时候,我跟他谈过这件事,学位对他来说没有用。我隐约觉得,他十分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,但觉得在大学里无法得到。你也知道,就做学问来说,有些人喜欢找人合作,有些人喜欢单打独斗。我认为拉里就属于独行侠。”
伊莎贝尔摆了个不耐烦的手势,连开个小玩笑的心情都没有。“我不懂他为什么要这样。大战以前,他并不特立独行。你有所不知,他网球打得很好,高尔夫球也打得很不错。他做的事情跟大家没什么不同,是个很正常的大男孩,我们没有理由觉得他会变成现在这样。话说回来,你是小说家,应该能解释这件事吧?”“人性太复杂了,我又有什么资格解释呢?”“今天我找你来,就是为了谈这件事。”她并未理会我说的话。
“你不开心吗?”“没有,也不算不开心。拉里不在身边的时候,一切都很好;但是只要跟他在一起,我就觉得非常无力。现在只有某种难受的感觉,好像几个月没骑马,某天骑了很久后,身体出现的僵硬感,不算痛苦,也可以忍受,但是就觉得身体怪怪的。我应该终究会释怀吧,只是讨厌拉里这么糟蹋自己的人生。”
“说不定他没有糟蹋啊。他选择的这条路又长又艰苦,但是也许最后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了。”“那是什么呢?”“你难道没想到吗?从他对你说的话来看,我觉得答案很明显,就是上帝。”“上帝?!”她喊出声,大感诧异。字眼相同,意义却完全不同,听起来趣味十足,我们俩都忍俊不禁,但是伊莎贝尔旋即一脸认真,表情似乎透露出一丝害怕,“你怎么会想到这个?”
这只是我的猜测。是你问我身为作家的看法的,可惜你并不晓得他在大战期间到底经历了什么事,使他深受震撼。我觉得想必是某种出乎意料的打击。姑且不论拉里的遭遇,重点是他因此觉得人生无常,导致他急着想要确定世上的罪恶和痛苦都能获得补偿。”伊莎贝尔看起来不喜欢我把话题兜到这上头,因而显得坐立难安。“这些听起来难道不病态吗?做人要面对现实,人活着就是要好好过日子。”“也许吧。”“我只想当个正常的普通女生,开开心心过日子。”
“看样子,你们两人的性情真是格格不入,幸好是在婚前就发现了。”“我想结婚,有自己的孩子,然后生活—”“生活就按照慈悲上帝的安排吧。”我微笑着插话。“是啊,这没有什么不对吧?这样过得很快乐,我会很满足。”“你们就好像两个朋友一起去度假,可是一个想爬格陵兰的雪山,另一个却想去印度的珊瑚海岸钓鱼,是不会有结果的。”
你的话听起来好像都有所保留。我当然晓得自己在这段关系中不是梦想家,拉里才是,他充满了理想,很会编织美梦,即使梦想无法实现,梦想本身也很令人向往。我做人比较势利和现实,就常识来判断,想要同情拉里也难,不是吗?但是你别忘了,最后倒霉的会是我,拉里会不断向他的目标前进,荣耀都会归于他,我只能跟在后头勉强撑起家计。但是我想好好享受人生啊。
我知道。多年前我还年轻,认识一个非常优秀的医生,可是他并没有执业,多年来都埋头在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里,每隔几年,就写出一本厚厚的书,既非科学又非哲学,因为找不到读者,他只好自费出版。他死前写了四五本这类没半点价值的书。他有个儿子从小立志从军,可是家里没钱送他进桑德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,这孩子只好去当大头兵,最后却在战争中阵亡了。他还有个女儿,长得很漂亮,我也很欣赏这个女孩子。她后来进了剧场,但是因为缺乏天分,只能到处接些二流剧团的小角色来演,赚的钱少得可怜。而医生的太太多年来辛苦持家,最后太过操劳而病倒了,女儿只好回家照顾母亲,接手母亲做不动的粗活。生命白白浪费,到头来一场空。人生如果不想随波逐流,就等于是场豪赌,失败的人不胜枚举,成功的人寥寥无几。”
“孩子,我的看法对你来说很重要吗?我根本就是外人啊。”“我把你当成客观的旁观者呀,”她露出开朗的笑容,“我想获得你的认同。你真的觉得我这样做对吗?”“我觉得对你来说,这样做确实是对的。”我说道,十分肯定她没察觉到我的回答里有什么细微的不同。
我知道这个决定合乎常理,凡是有理性的人都会认为我别无选择。我也知道不管以务实观点、人情世故、基本礼节或是非对错的立场来看,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。可是,我的内心深处隐约感到不安,觉得如果我不要那么现实、那么计较得失、那么自私,态度清高一些,就会嫁给拉里,两个人同甘共苦。如果我爱他爱得够深,就不会在意外界的眼光。
“你为什么不冒险试试呢?”我们原本谈话的气氛相当轻松,仿佛聊的是两人共同认识却不亲近的普通朋友。就连伊莎贝尔说起她和拉里摊牌的过程,语气也很爽快,有时还自我解嘲,好像怕我看得太严肃似的。但是,这时她的脸色变了。“我很害怕。”我俩一时半刻都没开口。我的背脊传来一阵凉意,这种反应唯有见人展露真情时才会出现,往往让我深感动容。“你真的很爱他吗?”我终于开口问道。“我也不知道,我对他老是不耐烦,常常是干着急。我心里一直想着他。”
其实,我原本以为只要摊了牌,他就会妥协,因为我知道他耳根子软。”“耳根子软?”我惊呼出声,“你哪来这种想法?他可是整整一年不顾亲友的反对,坚持要走自己的路呢。”“以前无论我想做什么,他都会顺着我的意,凡事都听我的话。他也从来不强出头,都默默跟着大伙的脚步。”我点起一根烟,看着袅袅的烟圈愈扩愈大,最后在空气中散去。“妈和艾略特都认为,我既然跟他解除了婚约,就不应该再这么频繁地一起出去,好像装作没事一样,但是我并没有放在心上。我一直到最后,都还以为他终究会屈服,没想到他意识到我是认真的后,竟然还不肯让步。”她犹豫半晌,露出有些顽皮的笑容,“如果我跟你说个秘密,你会不会吓一跳?”
妈妈说没有必要。她只要说没有必要,就代表她其实完全不赞成。
还喝了香槟,天南地北地聊天,至少我自己说得滔滔不绝,拉里被逗得哈哈大笑。我喜欢他的主要原因,就是他常被我逗得很开心。
我们搭了同一辆出租车,我依偎着他,他用胳膊揽着我,亲了我好多下,那种感觉太美好了。好像才一转眼的工夫,车子就开到了家门口。拉里付了车钱,出租车突突地开走。他说要走路回家,但我双手搂着他的脖子问:‘要不要上来再喝最后一杯呢?’他只说:‘好啊,你愿意的话。’
我看着他的眼睛,那双眼睛完全没有怀疑,诚实又天真,他显然一点都没察觉到自己快落入我的圈套了。我顿时觉得自己不能耍这么恶劣的手段,这好像在抢走小孩手中的糖果。你猜我后来怎么办?我说:‘我看还是不要好了。妈妈今晚不太舒服。如果她睡着了,我怕吵醒她,晚安吧。’我仰起脸颊让他亲了一下,然后把他推出门,一切就这么结束了。”
虽然没什么值得高兴,但也没什么好后悔的。这种事我真的做不出来,那不是我的真心,当时只是一时冲动罢了。
“所以我也必须承担后果,以后一定会更加谨慎的。”
伊莎贝尔想必觉得,如此无拘无束地跟人聊天,着实感到宽心,但我也只帮得上这一点忙,不禁觉得有些心虚,因此多讲了几句安慰的话。
人在谈恋爱的时候,如果过程有很多波折,就会觉得非常难过,以为永远无法释怀。但是最令人出乎意料的,往往是航海带来的疗效。”“怎么说呢?”她面带微笑。“爱情就好比航海技术很差的水手,颠簸的航程会让人受尽各种折磨。不过,如果你和拉里之间隔了一片大洋,你就会恍然大悟,刚开始那点难以忍受的痛苦,以后竟然会变得微不足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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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那时觉得需要暂时放下书本一阵子,”他说,“我连着两年都每天看八到十小时的书,所以决定到一家煤矿去做工。”“你说什么?”我惊呼出声。他见我如此诧异,就笑了出来。
“我觉得从事几个月的体力劳动挺不赖的,可以借此理清思绪,帮助我面对现实。”
我并不晓得他有多爱伊莎贝尔。一般人在热恋时,常会编造各种借口,来说服自己凡事跟着感觉走。我猜想,这也许就是不幸的婚姻为何那么多的原因。这就好像你明知某人是骗子,但因为交情深厚,所以偏要把事情托付给他,只因不愿相信骗子会重视利益到牺牲友情,认为即使他对人再不老实,也绝不会辜负自己。拉里的意志坚定,不肯为伊莎贝尔去牺牲自己喜爱的生活,但失去伊莎贝尔可能比他想象的还难熬。说不定他跟多数人一样,得了便宜还想卖乖。
嗯,我猜应该大同小异。除了矿坑,那里只有经理的屋子,以及一排排矮小的两层楼房,外观都是一个样子,单调得让人心情郁闷,还有座较新但丑陋无比的教堂,以及零星几家酒吧。我刚抵达的时候,天气阴冷,飘着毛毛雨。
他本来要我留在地面工作,可是我自告奋勇,表示想去矿坑里。他说如果我不习惯做粗活,一定会吃不消,我说自己早有准备。他便要我先担任矿工的助手。这原本是属于小男孩的差事,不过那里的小男孩也不够。经理为人不错,主动问我房子找到了没,一得知我还没开始找,就在一张纸上写了个地址,说我可以去看看,房东太太会让我借住。她是某个矿工的遗孀,两个儿子也都是矿工。
‘我有阵子每年都会去巴黎一趟,不过只在林荫大道活动。你有没有去过拉吕?那是我最爱的餐厅。’我听了有点意外,毕竟你也晓得,那家餐厅并不便宜。”
“‘你为什么会来这个鬼矿坑工作呢?’他问。“‘想体验一下。’我说。“‘真是疯子啊,小鬼。’他用法语说。“‘那你又为什么来这里工作呢?’我问道。他耸了耸厚实的肩膀。“‘我从小就念贵族的军校,我父亲曾经是沙皇底下的将军。大战的时候,我是波兰的骑兵军官,但实在受不了毕苏斯基[插图],我们一群人就密谋要暗杀他,可惜后来消息走漏,只要遭到逮捕的人全都被枪毙。我好不容易才逃出边境,然后只有加入外籍兵团和到矿坑工作两条路可走,所以就两害相权取其轻了。’
没想到他接着称赞我:‘你力气挺大的。很少有人能够撑这么久。对了,我的助手很不管用,是个瘦巴巴的法国人,力气跟虱子一样小。明天你跟我一起上工,我叫领班让你当我的助手。’“我就说:‘当然好,你看他会愿意吗?’他回答:‘要点人情,你能出五十法郎吗?’他伸出手,我从皮夹里拿了张钞票给他,然后我们就回住处休息了。我累了一整天,睡得跟猪一样。”
虽然看起来外行人也做得来,但实际上却是真他妈的累人。差不多中午的时候,我们坐下来休息,吃午餐,抽根烟。整天辛苦工作后,我并不后悔,而且,结束后洗个澡真是痛快。我还以为双脚从此都得脏兮兮的了,黑得跟墨汁一样。当然啦,我的双手也起了水疱,痛得不得了,但终究还是痊愈了。我也愈来愈习惯矿坑的工作。”
这家伙特别好笑,很讨人喜欢。他不跟其他波兰人来往,我们还会避开波兰人常去的咖啡馆。他总忘不了自己的贵族身份,又当过骑兵军官,所以根本没把那些波兰人放在眼里。
柯斯迪壮得跟牛一样,真要打起架来,不管有刀子没刀子,五六个人一起上也打不过他。不过,我还是认识了几个波兰人,他们告诉我,柯斯迪确实在某个骑兵团当过军官,但并不是出于政治因素才离开波兰的。他是因为打牌作弊,被人逮个正着,当场给赶了出去,还被华沙军官俱乐部除名。这些波兰人叮嘱我别跟他打牌,说他碰见他们都有点心虚,因为他们太熟悉他的底细,谁都不肯跟他打牌。“每次打牌我都输给柯斯迪,不过都输得不多,每晚只有几法郎,但是他只要赢了牌,就会坚持付酒钱,所以算不了什么。
我们每晚还是继续打牌,打得很高兴。我发现,他作弊与其说是为了钱,还不如说是为了找乐子,能够从耍我之中获得特殊的满足感,我甚至觉得他最开心的就是,我明知道他在作弊,却又看不出其中门道。
但是这只是他的其中一面,而真正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另一面。我简直无法把这两面当成同一个人。虽然他宣称除了报纸和侦探小说以外什么东西都不读,但他其实很有文化素养,非常健谈,爱挖苦人,不留情面又愤世嫉俗,听他说话是很过瘾的事。
还有些满身大汗的男子围着桌子打贝洛特牌,大声叫嚣,他们的太太则坐在后头看着
但我知道他在说谎,他很清楚自己说了些什么,他知道的事情可多了。当然他确实喝醉了,可是他的眼神,那张丑脸的专注神情,可不是酒精作祟,没那么简单。我还记得他头一回说那些话的时候,有些内容太过惊人,就这么一直烙印在我脑海里。他说万物不是创造而来的,因为无只生无,并不生有,万物本身就是永恒的表征。这点还可以接受,但是他接着又说,善和恶都是神性的直接表征。当时咖啡馆又脏又吵,搭配着钢琴的舞曲伴奏,他的这番话听来实在突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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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声调浑厚,听来十分悦耳,说话时不带手势,边说边抽着烟斗,偶尔会停下来重燃烟斗。他会注视着你,深邃的眼眸里有一种愉悦又古怪的神情。
一路上,他会告诉我眼前每一种东西的德文,牛只、马匹、男人等,后来又教我复述简单的句子,顺便消磨时间。等到了德国境内,我至少可以用德语说出我想要的东西了。
我们在酒馆喝酒的时候,就跟店里的客人交朋友,柯斯迪那豪爽的性情让人容易卸下心防。
可是个性讨喜,又会讲低级笑话,大伙都听得不亦乐乎,输钱也输得心甘情愿。
我不晓得哪来的领悟,但总觉得他之所以去矿坑辛苦干活,是为了折磨自己的筋骨。我认为,他很厌恶自己庞大粗糙的身体,所以存心要找罪受,而他所有的欺诈、刻薄、凶狠,都是要用意志力抗拒—我也不知道这该叫什么—抗拒自己根深蒂固的神性,抗拒内心对上帝的渴望,这种渴望让他既害怕又着迷。
柯斯迪活像个流氓,我也好不到哪儿去。我们三番两次都碰钉子。有个农场主人愿意雇用柯斯迪,但是不想一起雇用我,柯斯迪直接告诉他说我们是哥们儿,所以要同进退。我要他自己去,但他就是不肯。我还挺意外的,虽然说我知道自己对他没什么用处,他仍然莫名地欣赏我,但是我还真没料到,他会因为我而拒绝眼前的工作。我们继续往前走着,我渐渐觉得良心不安,毕竟我并没有那么喜欢他,甚至觉得他很惹人厌,但是每当我想说点话感谢他的照顾,他就把我臭骂一顿。
“工作本身并不辛苦,主要是照顾牛猪,不过有些机器常发生故障,我们得好好修理。但我还是有时间偷闲,我很喜欢绿草的芳香,傍晚常常四处闲逛、发呆,日子过得很不错。
柯斯迪没多久就断定,这其中一定有搞头。我要他别做傻事,毕竟我们有份不错的工作,可不想因此丢了饭碗。柯斯迪就笑我说贝克先生满足不了太太,而且是她自己卖弄风骚。我晓得要他守规矩是白费唇舌,但还是叮咛他当心点。就算贝克没发现他的企图,也别忘了还有一个观察入微的媳妇。
爱莉跟贝克太太彼此不对路子。爱莉很瞧不起贝克太太,因为贝克太太是个孤儿,又当过用人,如今竟然以女主人的身份发号施令,爱莉心里非常不满。
。我会大声朗读课本内容,她负责纠正我的发音,努力教我认识一些我搞不懂的单词。我猜想,她与其说是在帮助我,不如说在做给贝克太太看。
柯斯迪那阵子都在设法勾引贝克太太,但都不得其门而入。贝克太太个性开朗乐天,不介意跟柯斯迪说说笑笑。柯斯迪则是对女人很有一套。我猜贝克太太晓得他别有用心,搞不好还很得意。后来柯斯迪真的捏了她一把,她却警告柯斯迪别毛手毛脚,还赏了他一记耳光。那力道绝对不轻啊。
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女人缘,可是我后来才意识到,呃,贝克太太喜欢上我了。这实在让我怪不舒服。一来她年纪比我大得多,二来贝克先生待我们不薄。吃饭的时候,贝克太太负责分菜,我不由得发觉她给我的菜总是比较多,而且她好像伺机要跟我独处,不时向我露出很有挑逗意味的微笑。她也会问我有没有女朋友,还说年轻人在这种地方,交不到女友一定很苦闷,诸如此类的事,我想你也晓得。我只带了三件衬衫,早就穿得十分破旧。有一次,贝克太太说我穿成这样太寒酸了,要我拿给她缝补一下。这番话让爱莉听见了,等我们两人单独聊天时,就说如果我有东西要补,她很愿意代劳。我说没关系。没想到,不出两天的光景,我的袜子竟全补好了,衬衫也都缝了补丁,整齐地摆在阁楼的长凳上,只是我不晓得是贝克太太还是爱莉帮的忙。当然,我没有把贝克太太的话放在心上,她是和蔼可亲的长辈,也许只是母性使然,但有一天,柯斯迪开口了。
有什么好犹豫的?不用在意我。我可是通情达理的人,晓得天涯何处无芳草的道理。我也不会怪她的。你还年轻,我也年轻过。青春不等人啊。’
我也知道自己没有把柄可抓,但是她有副坏心眼,难保不会捏造个谎言向贝克先生告状。我既然束手无策,只好努力装傻,无视贝克太太的用心。农场的生活很自在,我也乐于工作,可不想还没收成就提早走人。”
每天晚上,我累到没力气读德文,晚餐后都直接回阁楼倒头就睡。贝克先生和柯斯迪多半还会去村里的酒馆。柯斯迪回来的时候,我睡得正熟。由于阁楼里头很热,我总习惯裸睡。
但是忽然间,我想到贝克太太在我床上的时候,自己一直被一片金属给碰到。当时我并没有特别注意,你也晓得那种情况下谁管这种事,我当然也没有多想。可是事后当我坐在床沿上,正在为各种可能的后果烦恼时,脑袋里忽然冒出这件事,整个人吓得站起身来。那块金属片正是爱莉丈夫的军籍牌,她一直挂在手腕上,所以跟我偷情的不是贝克太太,而是爱莉才对。”
我永远忘不了那段路途:一路上万籁俱寂,只剩我的脚步声,以及农场三不五时传来的鸡叫。后来天空渐显灰白,既不算亮又不太黑,接着是第一道曙光,太阳升起,鸟儿全都开始歌唱,翠绿的乡间、田野和树林,还有田埂中的麦子,在清晨的寒光中显得银闪闪的。我在斯文根堡喝了杯咖啡,吃了面包卷,就去邮局给美国运通发电报,把我的衣服和书都寄到波恩去了。”
那时我已算是很了解他,他愿意开口就自然会说,不愿意的话就会客套地回避,追问只是白费功夫。在此得提醒读者,上述这些经历都是事发十年后他才告诉我的。我们取得联系之前,我并不晓得他的行踪,也不清楚他过得如何,对我而言,他跟死了没两样。要不是我和艾略特仍有交情,因此得知伊莎贝尔的大小事,进而想起拉里,我肯定早忘了他的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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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时巴黎正值度假旺季,有许多盛大的宴会,艾略特很不想就此错过,但他对家族有着强烈的使命感,无法忽略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。
至于葛瑞格替小两口精心设计的双人卧房,更是舒适无比,要不是摆了两张小床,恐怕连法王路易十五和蓬帕杜夫人在这里幽会也会感到舒适。而伊莎贝尔的浴室,就算路易十五见到也会大开眼界:墙壁、天花板、浴缸都是由玻璃制成的,墙上有许多银色的鱼,在金色水草之中悠游自在。
婚礼本身则是在圣公会能力所及,极尽铺张奢华之能事。
他们短短时间内就大发利市!”艾略特说,“格雷不过二十五岁,年收入已经有五万美元,这还只是起步而已。美国的资源无穷无尽,这可不是一时的繁荣啊,而是伟大国家的正常进程。”
格雷对妻子十分慷慨。第一个孩子出世后,他送给伊莎贝尔一枚钻戒;到了第二胎,他送了件黑貂皮大衣。
亨利从不做投机买卖,而是把钱投资于较稳健的股票,而随着股票的价值飞涨,他们发觉原本那点财产愈来愈可观,既惊又喜
反倒常有意无意透露自己早年曾在外交圈打滚,但是从不把话说明白
但是好景不长。当初提携艾略特的贵妇年事已高,而她们在先生去世后,被迫将豪宅让给媳妇,改住切尔腾罕的度假别墅或摄政公园附近较不起眼的房子。斯塔福家族的宅第改作博物馆,寇松家族的大宅成了某机构总部,德文郡家族的房子则待价而沽。艾略特在考斯度假时乘坐过的帆船也已转手。眼下当道的上流人士觉得艾略特这种老人毫无用处,嫌他烦人又可笑。他们仍会参加他在克拉利奇饭店举办的午宴,但艾略特这般机智,晓得他们赏光是为了见见彼此,并不是想来探望他。邀请函散落在桌上任他挑选的情景不再,如今他常落得独自在房里用餐,生怕别人发现这么丢脸的事。英国那些有身份地位的女子若因丑闻缠身而遭上流社会封杀,便会开始培养对艺术的兴趣,镇日与画家、作家和音乐家等文人雅士为伍。唯艾略特心高气傲,可不想如此羞辱自己。
“政府征收遗产税,加上许多商人大发战争财,把英国上流社会给搞垮了。人们好像不在乎来往的对象了。伦敦还是有些老牌的裁缝师和鞋帽匠,我应该活不到他们关门大吉,但是除此之外,伦敦根本就完蛋了。老朋友啊,你晓得圣厄斯饭店已经开始雇用女招待员了吗?”
艾略特还给他不少宝贵忠告,教他应对进退的道理,并根据自身以往经验,示范如何对贵妇献殷勤,以及倾听达官显要腻味的言谈。这些伎俩让人纵使缺乏人脉,仍可跻身上流社会。
他根本就是卑鄙的势利鬼,这世上我最痛恨势利鬼了。要不是我,他算哪根葱呀。他父亲是做办公家具的,你说荒不荒唐,办公家具?”他不屑地加重了语调,“我逢人就说,这小子在美国默默无闻,出身非常寒酸,但是他们却毫不在乎。相信我,英国社交圈没搞头了,跟渡渡鸟一样绝迹了。”
此外,许多名门望族的儿子娶了商人的女儿,竟毫不引以为耻。
年轻人努力及时行乐,老爱去那些密不透风的小夜店,喝着一百多法郎一瓶的香槟,跟不三不四的人挤在一块儿跳舞到清晨五点钟。四处弥漫的烟雾、热气和噪声,让艾略特头痛欲裂。这样的巴黎已非三十年前他钟情的精神故土,更非善良的美国人死后安息之地。
4
但艾略特有项过人的天赋,他总能掌握上流社会的趋势,他料定蔚蓝海岸将成为达官贵人、名流雅士的度假胜地。
地中海海岸四处都是欧洲来的王公贵族。有的受宜人气候吸引,有的是流亡在外,有的则想逃离不堪的过去或门户不对的婚姻,所以待在国外比较方便。
当时我在他眼中的地位已不可同日而语,他有时会请我出席极为盛大的宴会。他会说:“当作卖我面子吧,老朋友。当然你也晓得,王公贵族实在扫兴,但有客人想见见他们,而且我理应关照这些可怜的家伙。但谁都知道他们根本不配,这些都是全世界最忘恩负义的人,一旦你没有利用价值,就被当成破衬衫扔掉。他们就算获得你再多的恩惠,也不会懂得多费心稍微帮你的忙。”
也喜欢他待人亲切的态度,以及提供的美酒佳肴,两人因而成了好朋友。
艾略特想当然会颇为得意,觉得两边都能吃得开。我甚至敢说,他自认为找到了两全其美的办法,可以既拜上帝又拜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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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对商场的事一窍不通,转述艾略特所说的经过,想必读来有些混乱。就我的理解,他们的公司之所以碰上大灾难,部分得怪亨利·马图林个性固执,部分则要怪格雷操之过急。亨利·马图林起初不相信崩盘有多严重,自以为这是纽约券商密谋要摆同业一道,因此他咬紧牙关砸大钱支撑市场。
亨利·马图林的那些小客户,领固定收入的寡妇、退休军官等,向来听他的建议投资,没损失过半毛钱,他也一直引以为傲。如今为了不让他们蒙受损失,他只得自己掏腰包补足成本。他说已做好破产的准备,钱财可以再赚,但那些客户要是输光投资,他就永远抬不起头了。他自以为做人豪爽,说穿了只是虚荣。他的巨额财富就此蒸发,某晚他忽然心脏病发作,当时他才六十多岁,工作和玩乐都全力以赴,只是饮食和喝酒都无节制。经过几个钟头的折磨后,他就因冠状动脉血栓过世了。
格雷得独自收拾残局。他原本就有大量额外的投机生意,但少了父亲的指点后,便陷入极大困境,无法及时抛售抽身,银行也不愿给他贷款。证券交易所的前辈告诉他,唯一办法就是认赔。其余的事我就不大清楚了,格雷似乎因偿还不了债务,最后宣告破产。房子早已抵押,他也乐得把房子交给银行。他父亲在湖滨大道和在玛文的宅邸也都低价售出;伊莎贝尔典当了自己的首饰;他们的财产只剩南卡罗莱纳州的农场,登记在伊莎贝尔名下,但找不到买主。格雷这下真是一无所有了。
“噢,我没啥好抱怨的,”他一派轻松地说,“天无绝人之路嘛。”
一九二九年整个九月,我都待在罗马。其实我很不情愿,因为罗马那时没什么人,但幸好当时责任感战胜了享乐的念头。我在梵蒂冈的朋友说,经济就快崩盘了,大力劝我把手头上所有美国股票全数卖掉。天主教会的智慧毕竟累积了两千年之久,所以我丝毫没有怀疑,拍了个电报给亨利·马图林,要他抛售我的股票,改买黄金保值,也拍电报给露易莎要她卖股票。亨利·马图林回了电报,问我是不是疯了,还说除非我确定,否则他绝不卖出。我立刻再度拍电报给他,语气非常坚定,请他马上照办,并在事成后回报。可怜的露易莎没有听我的话,赔得可惨了。”
我半点损失都没有,反倒捞了不少油水[插图]。过了一段时间,我只花少少的钱,就把卖掉的股票全买回来了。我只能说这一切是天意,所以觉得应当做点事情来回馈。”
我没有插嘴问他,圣马丁的善举和他的行为到底有什么相似之处。他及时抛售股票赚取暴利,如今把钱献给上帝,更像是在支付中介费。但象征意义多半非我这种凡夫俗子所能参透。
信中字句恳切动人。我早晓得他纵然为人势利又做作得有些荒唐,本性其实善良、多情且正直,若非如此,我势必料不到这封信他会写得这般得体、真诚和朴实。
他写道:“一个家族沦落到变卖祖产,难免令人难过。
我有许多英国朋友也被迫出此下策。是故,面对无法避免的结果,我外甥和伊莎贝尔同样得勇于接受,泰然处之。这才是士绅阶级应有的担当。”
股灾过后,格雷曾努力想找工作,甚至去找勉强度过金融风暴的券商,看看能否当个办公室职员,但处处碰壁。他还向老朋友发履历求职,职位薪水再卑微都无妨,但仍然石沉大海。他奋力设法停损,却一败涂地,加上焦虑不堪与遭受屈辱,终于导致精神崩溃。他开始出现剧烈的头痛,整整二十四小时都无法动弹,头痛好不容易消退后,人却像块湿抹布,全身瘫软无力。伊莎贝尔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全家搬到南卡罗莱纳州的农场,让格雷好好养病。想当初,农场靠着贩售稻米,一年可以进账十万元,如今仅剩荒芜的沼地和橡树林,顶多吸引猎野鸭的游客,却是遍寻不着买主。大萧条后,他们三不五时就会去那儿,现在打算住上一阵子,等经济情况好转且格雷找到工作再做打算。
艾略特势利归势利,但谁能否认他同时也是个最亲切体贴、最慷慨乐施的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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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她有过数面之缘,其中仅有两次独处,但一见到她的态度,我立即觉得我俩像是久未谋面的老友,而非泛泛之交
十年过去了,缩短了少女和中年男子之间的差距,我不再意识到我俩年龄悬殊。她变得世故了许多,恭维的话拿捏得宜,待我有如同辈。
不出五分钟,我们就聊得坦率自如,毫不别扭,宛如自小是青梅竹马,习惯定期碰面,从未间断过。伊莎贝尔的举手投足间散发着落落大方、泰然自若的魅力。
如今却异常好看。她过去之所以吸引人,其实是仰赖自身朝气十足、精力充沛的特质,如今却真的变得美丽动人。至于她是严守什么纪律、吃了多少苦才得此美貌,似乎都已无关紧要,结果教人满意就行了。
我不禁觉得,她宛如已雕琢多年的艺术品,待在巴黎这四个月,等于是最后的加工润饰。即使艾略特以严苛的标准来评价,也不得不称许她的变化。在我这个本来就容易被取悦的人看来,着实要惊为天人。
我们开始闲话家常。她很喜欢巴黎的生活,一家子住在艾略特这儿颇为舒适
“说来简直要笑死我,我们明明是穷光蛋,过的却是有钱人的生活。”
“格雷现在是身无分文,而我的收入跟以前拉里赚的差不多,当初我还不肯跟他结婚,觉得没法子靠这点钱过活,谁晓得我现在还有两个孩子。实在可笑,对吧?”“很高兴你还懂得自嘲。”
我刚好有个问题到了嘴边,就这么脱口而出了—想了解事情,开口问就对了。
“我和格雷一直都很幸福。他是不可多得的丈夫。大萧条来临之前,我们生活得开开心心的。我们喜欢交同样的朋友,也喜欢从事同样的活动,而且他对我非常体贴,有人这么对自己死心塌地,是很棒的事情。婚后到现在,他对我的爱从来没变过,而且觉得我是世上最完美的女人。他平时的温柔和细心,外人真的无法想象。他对我大方到不可思议,只要是好东西都会买给我。我们结婚这么多年,他从来没凶过我半句。我只能说自己真是太幸运了。”
虽然有我这个陌生人在场,但两人并不怕生,你一言我一语地向母亲描述在公园玩的游戏。
孩子们走后,我说了些孩子家教很好之类的客套话,伊莎贝尔听了固然高兴,但好似不以为意。我问她格雷喜不喜欢巴黎。
“很喜欢啊。艾略特舅舅留了辆汽车给我们,所以他几乎每天都去打高尔夫球,还加入旅行家俱乐部,在那里打桥牌。当然啦,艾略特舅舅把这栋公寓借给我们住,真的是雪中送炭。格雷的精神状态很差,现在还常常头疼得厉害。即使他找到工作,恐怕也没办法上班。
他自然也心急,认为自己应该工作,找不到工作是很丢脸的事。他觉得身为男人就要工作,否则跟死人没两样。他无法忍受自己成为累赘。我劝他多多休息和换个环境,也许就能恢复健康,他才愿意来巴黎。但我很清楚,除非生活重回掌控,否则他很难快乐得起来。”
嗯,股灾刚开始的时候,我完全难以相信,也难以想象我们会一无所有。别人遭殃我倒可以理解,但是我们会跟着受害,简直是不可思议。我原本还以为,最后会发生什么奇迹,我们终究可以得救,没想到最后竟然真的破产了,我一度以为活不下去了,觉得人生失去未来,一片黑暗。整整两个礼拜,我过得相当落魄,什么东西都得卖掉,知道好日子结束了,再也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了。两个礼拜后,我心想:‘唉,管他呢,不要再想了。’我也真的没有再去多想,现在也不会为此难过。过去的生活多彩多姿,现在结束了就是结束了。”
看样子你这十年来没怎么变嘛,说得这么酸溜溜的,想必不会相信我的话。要不是为了格雷和孩子们,我可能不会接受艾略特舅舅的好意。就算每年只有两千八百元的收入,我们在农场的生活应该还是过得去的,可以种稻子、黑麦和玉米,同时养养猪崽。毕竟我也是在伊利诺伊州农场土生土长的呢。
这次见到格雷,我大感诧异。他的鬓发已不复见,头顶秃了一小块,一张脸圆胖红润,还有双下巴。多年来养尊处优和饮酒过度的生活,让他着实发福了不少,幸好他的个子高大,看起来还不至于胖得离谱。然而最令我意外的是他的眼神,我清楚地记得他初入社会时意气风发、毫无烦恼的模样,深蓝色的眼眸里透露出无比的希望与坦率,如今却只剩困惑与沮丧。即使我不晓得来龙去脉,八成也不难猜到有大事发生,彻底击垮了他的自信与对世事的笃定。我觉得他有点自卑,仿佛无意间做错了事,因而自惭形秽。他的胆识显然受到动摇,虽然还是亲切地向我问好,宛如见到老友般高兴,但我总觉得他的热忱纯属礼貌的习惯,不像是发自内心的真实感受。
2
她的态度热情,把我当作同辈看待,我们聊起来没有隔阂,而且可以有说有笑、插科打诨,时而谈彼此的生活,时而聊共同的朋友,抑或论及书本和绘画,开心地打发不少时间。我生性有个缺点,对于外表欠佳的友人,怎么都看不惯,无论他的个性再好,与我有再多年的交情,如果有一口烂牙,或是鼻子长歪了,我就怎么也看不顺眼;而另一方面,对相貌姣好的友人,我则是永远都看不腻,即使认识二十年之久,我依然看不厌他们饱满的额头或线条柔和的颧骨。因此,每次见到伊莎贝尔,我都一再惊艳于她那标致的鹅蛋脸、白嫩的肌肤、淡褐色的既明亮又温暖的双眼。后来,发生了一件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事
3
大城市里总会有许多自给自足的圈子,彼此不相往来,自成一个个小世界,仿佛是一座座孤岛,隔着无法横渡的海峡,成员相互依赖,过着自己的日子。
蒙帕纳斯仍保有近郊小镇的几分静谧。我行经阴暗狭窄的奥德萨街时,往往感到一阵惆怅,想起当初经常聚餐的那家简陋餐馆,其中有画家、雕刻家、插画家,如果不把偶尔才会现身的阿诺德·本涅特算在内的话,我就是唯一的作家。
如今我仍喜爱沿着蒙帕纳斯大道散步,观察着来来往往的年轻人,想着自己也曾如此年轻,并在心中杜撰他们的故事。倘若闲来无事,我便会搭出租车前往圆顶咖啡馆。这家咖啡馆不比当年,不再是文艺青年专属的聚会场所。如今,附近商贾经常光顾,塞纳河对岸的陌生人也会慕名而来,然而过去那段岁月已不复存在。
我发现他的裤管已破破烂烂,外套的手肘附近有好几个破洞,这穷酸模样活像远东港口那些拾荒的游民。
“你变穷光蛋了吗?”“没有啊,我很好,为啥这么问?”“这个嘛,你看起来好像饿了很久,衣服也像是从垃圾桶捡来的。”“有这么糟吗?我不觉得啊。其实我一直想买点东西,就是刚好没空。”我想他是拉不下脸或不敢开口,觉得犯不着听他这般胡扯。“少来了,拉里。我虽然不算是有钱人,但也不是个穷鬼。如果你手头很紧的话,我可以借你几千法郎,不碍事的。”他哈哈大笑。“多谢,但我并不缺钱,钱够我花的了。”“股灾之后也一样吗?”“噢,股灾没有影响到我。我把全部的钱都拿去买政府公债,只是不晓得公债有没有跌,我也没去打听,反正山姆大叔像往常一样,乖乖付我利息。况且,我过去几年没怎么花钱,现在的存款应该不少呢。”
拉里接着问我格雷喜不喜欢巴黎。“他好像有点茫然。”我向他描述自己对格雷的看法,他边听边瞅着我的脸,眼睛眨也不眨,宛如沉思入定,我不晓得为什么,隐约觉得他并非用耳朵在聆听,而是运用了某种更敏锐的内在听觉,让我感到有些诡异且不大自在。
“我大概真的有点邋遢。离开印度的时候,我发现全身只剩这一套衣服。”
“我经常跟他们见面,”我说,“一家子过得很开心。我还没单独跟格雷谈过话,而且他想必不会聊到伊莎贝尔。但我晓得他对感情很专一。虽然他不说话的时候,脸色老是阴沉,眼神也带着迷惘,可是只要看见伊莎贝尔,就会露出温柔的神情,非常令人感佩。我想,小两口经历风风雨雨,伊莎贝尔从头到尾都坚定地支持着他,他对此也铭记在心。你还会发现伊莎贝尔不太一样了。”我没跟拉里说的是,伊莎贝尔如今的美貌远胜以往。他也许察觉不出来,当初那个清新高挑的女孩,已成了优雅自持、风韵柔媚的成熟女子。有些男人特别排斥由艺术粉饰而成的女人味。“她对格雷很体贴,尝试了好多方法帮他恢复自信。”
4
“他的任性实在教人受不了,”伊莎贝尔说,“这点大家都晓得,看来我们只好等他自己大驾光临了。”
那天拉里并未出现,过了两天仍不见人影。伊莎贝尔硬说之前那些话是我自己捏造出来的,我保证绝对没有,还帮拉里找了各种理由,但都显得牵强。我在内心盘算,他也许再三考虑后,决定不拜访格雷和伊莎贝尔,于是便去巴黎以外的地方游荡了。我凭着直觉认为,他无法在同一个地方久留,只要理由充分,或是心血来潮,随时可以前往下一个目标。拉里终究还是来了。那天阴雨绵绵,格雷没去摩特枫丹打球。我们三人聚在一块儿,我和伊莎贝尔喝着茶,格雷则啜着掺有沛绿雅矿泉水的威士忌。忽然间,管家开了门,拉里信步走进来。伊莎贝尔惊呼出声,立即站起身,上前给他大大的拥抱,亲吻他的双颊。格雷红彤彤的圆脸更显红润,热情地握着拉里的手。
“天哪,拉里,见到你好高兴啊。”他说,声音有些哽咽。
两人见到这位浪迹天涯的旧识,竟如此高兴,着实打动了我。拉里看他们如此重视自己,想必也相当欣喜,露出开心的笑容。然而在我看来,他依旧十分冷静。他注意到桌上有茶具。
他的神色如此镇定,也影响了格雷和伊莎贝尔,也许他正有此意。两人平静了下来,但仍对他投以欣喜的目光。我在此要澄清,面对别人的由衷热情,他并非抱持冷淡的态度,反而礼貌周到且风度十足。不过,我老觉得他举手投足之间,带有某种疏离,让人纳闷起其中意涵。“你为什么不早点来看我们呀,真讨厌啊你,”伊莎贝尔大声说,佯装不悦,“这五天来,我动不动就往窗外张望,看你来了没有,每当门铃响起,我的心就简直要跳到嘴里了,还得花力气吞回去。”
他的脸晒得黝黑,不带一丝皱纹,看起来格外年轻。他虽然只比格雷小一岁,两人都三十出头,但格雷看起来却像老了十岁,而拉里则是年轻了十岁。
拉里像个大男孩,神采奕奕且风度翩翩,然而我还感觉到他散发出某种沉稳,这是我过去认识的那位青年身上所缺乏的特质。
而我总有个念头挥之不去,拉里固然笑得开朗,也兴味盎然地倾听伊莎贝尔开心地拉家常,却总有难以名状的疏离感。我并不认为他是在演戏,他的应对进退自然,诚恳也不在话下。我只是觉得,他内心有某种知觉、情感或力量始终处于漠然的状态。
我要是放任格雷不管,他一定会把她们给宠坏。这个大坏蛋为了让孩子吃好喝好,就算把我给饿死也没关系。”他微笑地看着她:“少胡说了,你自己也晓得,我崇拜你还来不及呢。”
伊莎贝尔告诉拉里他们这些年的遭遇,内容就如我先前跟他所说,只是更巨细靡遗。虽然她描述那段不堪的岁月时,语气尽可能轻松,格雷却抑郁地绷着脸。伊莎贝尔想让他打起精神。“反正呢,过去的就过去了。我们跌得很惨,但是未来还很难说。等光景好一点,格雷就会找到好工作,继续赚大钱。”
“老实说,我还是比较想喝水。毕竟在东方待了这么多年,能够喝到干净的水已经是福分了。”“今天的场合很难得啊。”
我猜想,伊莎贝尔也许忽然发现自己的话匣子没停过,让拉里只能洗耳恭听,于是就开始问拉里这十年来忙些什么。他的态度依旧诚恳坦然,但回答却是含糊其词,说了等于白说。“噢,我就一直在闲晃啊,先在德国住了一年,也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待了一阵子,后来又跑到东方国家四处旅行。”
听拉里说话是种享受,他的声音悦耳清脆,浑厚却不低沉,带有特殊的抑扬顿挫。晚餐后,我们回客厅喝咖啡。我从没去过印度,因此亟欲多加了解。
“那你有没有认识当地的作家和思想家呢?”我问道。“你还刻意加以区分两者啊。”伊莎贝尔故意逗我。
“熟到不能再熟了,这些行者多数时间都在修行,”他微笑着说,“我在某位行者的静修院住了两年。”
“你怎么能待得了两年啊?”伊莎贝尔惊呼。“转眼就过去啦。以前有些日子反而感觉漫长得多。”“这两年你都在做什么?”“读书、散步、搭船游潟湖或打坐冥想。冥想是很辛苦的事,两三个小时下来,疲累感好比赶了五百英里的路,结束后只想好好休息。”
伊莎贝尔的眉头微皱。她有些糊涂了,甚至有点害怕,开始发觉几小时前走进来的这个拉里,虽然外表没变且依然开朗和善,却不再是她过去认识的那位坦率、安逸、快乐、任性但讨人喜欢的拉里了。伊莎贝尔曾失去过拉里,如今再度相见,以为拉里跟以前一样,无论世道如何变化,仍是属于她的。现在,她却仿佛在追逐一道阳光,一握住便从指间溜走了,她不禁有些沮丧。那天晚上,我经常把目光停留在她身上,并感到赏心悦目。我注意到,她充满关爱的眼神,投向拉里那利落的头发与紧贴脑袋的耳朵;接着,她观察拉里凹陷的太阳穴和瘦削的双颊时,眼神产生了微妙的变化;她瞥着拉里瘦长的双手,尽管显得虚弱,实则强壮有力;她再把目光投向拉里说着话的嘴唇,形状煞是好看,厚实却不显肉欲,往上是饱满的额头与端正的鼻梁。拉里穿着新西装虽不如艾略特穿衣服那样合身优雅,却有自在不羁之感,仿佛过去一整年每天都是这套。我觉得拉里唤起了伊莎贝尔的母性本能,这种本能就连伊莎贝尔和女儿互动时也未显现。她已是历经世事的母亲,而他却仍像个大男孩。从她的神情中,我察觉到某种母亲的光荣,宛如见到成年的儿子侃侃而谈,众人都在认真聆听。我并不认为她意识到拉里话中的深意。不过,我的问题还没结束。
拉里凝神看着我,足足过了一分钟才回答,他那深陷眼窝的双眼,仿佛要探进我的灵魂深处。“圣人的气息。”
这回答让我感到些许不安。在如此陈设精美、挂着名画的房间里,这句话就像是漫过浴缸的水,在渗透天花板后,滴答一声落了下来。“我们都读过圣人的故事,比如圣方济、圣十字若望,但都是几百年前的人物,我从没想过会遇见活生生的圣人。第一次看见他,我就深信不疑,这种经验十分美妙。”“那你有什么收获呢?”“平静。”他随口回答,浅浅一笑,突然站起身说,“我得走了。”
“你住在哪里?我打电话给你。”“噢,不用麻烦了,巴黎的电话不好打通,况且我们的电话也常常有故障。”拉里巧妙地拒绝透露住址,我不禁暗自发笑。这算是他的怪癖,老是隐瞒自己落脚的地方。
5
他双眼闭着,平时红润的脸庞如今异常苍白,显然痛苦难耐。他本想站起来,但我阻止了他。
“别说傻话了,”伊莎贝尔说,“你被怪病折磨成这样,我怎么可能尽兴呢?”
“老实说,我本来不相信你会有办法,”他说,“我之所以任你摆布,只是因为没力气反对了。”他继续说起刚开始头痛的情形、他饱受的折磨,以及头痛消退后的瘫软无力。他不懂为何一觉醒来,就像以往一样活力充沛。伊莎贝尔换好了衣服,是件我没见过的纯白礼服,裙摆及地,似乎是马罗坎的纹状丝绸,边缘绲了一圈黑纱。我不禁觉得她让我们很有面子。
拉里不时插科打诨,有别于我对他的印象,逗得大家乐不可支。我总觉得他想转移我们的注意力,别再去想刚才他展现的非凡能力。不过伊莎贝尔意志坚决,可以陪他说说笑笑,但仍然不忘满足自己的好奇心。
“这真的会大大影响他的生活。现在他只要头痛发作,就整整两天什么事都做不了,这样是没办法工作的。他得回到职场才开心得起来。”“我没法创造奇迹。”“可那就是奇迹啊,我亲眼看见的。”“那不是什么奇迹。我只是帮助格雷产生某个念头,剩下都是靠他自己,”拉里转头对格雷说,“明天你有什么计划?”
6
你有没有注意到,他跟我们在一起的时候,固然平易近人,态度和气,但总有种疏离的感觉,好像没有开诚布公,把心事藏在灵魂某个角落。我也说不上来这疏离感是从哪儿来的,是来自他的焦虑、秘密、抱负,还是学识呢?
有时候,我觉得他像是一流的演员,明明在参与一出烂戏的演出,却把自己的角色演得无懈可击,好比爱莲诺拉·杜丝在《女店主》里的精湛演技
“你是不是深爱着拉里?”“你真是猪头啊,我这辈子从没爱过别人。”“那为什么要嫁给格雷呢?”“我总得嫁人呀。格雷追我追得痴情,妈妈也要我嫁给他。大家都说,我本来就该解除跟拉里的婚约。我很喜欢格雷,现在还是喜欢他。你不晓得他有多体贴,全世界应该没有比他更温柔贴心的人了。他看起来脾气很差吧?可是,他对我却是百依百顺。我们还有钱的时候,他老是问我想要什么,然后就买来送我,完全乐在其中。我有次说,如果我们有艘帆船,就能环游世界了。要不是后来经济大萧条,他一定也会把船买来。”
“人也太好了,听起来好不真实。”我说。“我们的生活曾经非常美满。我这辈子都会感谢他,给我幸福的日子。”
我想我不是真的爱他,但就算没有爱情,生活还是过得下去。我内心渴望的人是拉里,但只要没见到他,我就不会心烦。记得你跟我说过,只要隔着三千英里的大洋,爱情带来的痛苦就不难忍受了,对吧?我当时觉得这话说得好酸,但是后来想想还真有道理。”
“如果你看到拉里就心痛,那不要跟他见面不就好了吗?”“但是痛归痛,却又很高兴啊!而且你也晓得他的个性,他哪天心血来潮就会忽然消失,好比太阳下山后没半个人影,得隔好多年才会再见到。”“你没想过跟格雷离婚吗?”“我没有理由跟他离婚呀。”“但美国女人真要有心离婚,这应该成不了借口吧。”
“只因为格雷不太会说话,你就以为他一无是处吗?”“你搞错了,”我立即插话,“我觉得他的举动很感人,又懂得爱人。只要看他望着你的表情,就晓得他对你用情多深。他也比你更爱孩子。”
正好相反,我觉得你是很棒的母亲,把女儿带得又乖又快乐,也留意她们的饮食和如厕是否正常;你教她们要守规矩,读书给她们听,也教她们如何祷告;她们生病了,你也立刻请医生,而且细心照顾她们。只不过你不会像格雷那样,把她们捧在手心里。
本来就没必要啊。我是普通人,也把她们当普通人看待。做母亲的把儿女当作人生唯一重心,对孩子有害无益。
“这我也发现了。她们把你当成榜样,优雅、美丽又气质出众。但是,她们跟格雷在一起时比较轻松自在。她们确实很崇拜你,但她们最爱格雷。”“他的确讨人喜爱。”这个回应很巧妙。伊莎贝尔的一大优点是,即使赤裸裸的事实当前,也不会恼羞成怒。
经济大萧条后,格雷受到很大的打击,接连几个礼拜都工作到深夜。我常在家里等得胆战心惊,生怕他会因为觉得无地自容,就往自己脑门开一枪。你也知道,大家原本很信赖他们父子,从没怀疑过他们的诚信和判断力。我们把自己的钱赔光了倒还事小,他最耿耿于怀的是,那些信任他的人也赔得很惨。他自觉早该看出征兆才对,所以十分自责,我怎么劝他都没用。”
我们把自己的钱赔光了倒还事小,他最耿耿于怀的是,那些信任他的人也赔得很惨。他自觉早该看出征兆才对,所以十分自责,我怎么劝他都没用。” 伊莎贝尔从包包里取出一支口红,涂了涂嘴唇。 “但是,我要说的不是这件事。大萧条过后,我们的财产只剩农场,我觉得格雷要离开芝加哥才有机会重新开始,所以我把孩子交给妈妈,跟他一起去农场住。他很喜欢那里,但我们从没单独去过,以往都会带一大群人,玩得非常尽兴。格雷的枪法很准,但当时没心情打猎。他以前常独自搭小船到沼泽,花好几个钟头观察野鸟。他时常在小河里划来划去,两边是浅灰色的蒲草,抬头就是蓝天。有些日子,那些小河蓝得好像地中海。他每次回来话都很少,只说那里很美妙,但我看得出来他的感受,大自然的美丽、辽阔和幽静深深打动了他。
但是,我要说的不是这件事。大萧条过后,我们的财产只剩农场,我觉得格雷要离开芝加哥才有机会重新开始,所以我把孩子交给妈妈,跟他一起去农场住。他很喜欢那里,但我们从没单独去过,以往都会带一大群人,玩得非常尽兴。格雷的枪法很准,但当时没心情打猎。他以前常独自搭小船到沼泽,花好几个钟头观察野鸟。他时常在小河里划来划去,两边是浅灰色的蒲草,抬头就是蓝天。有些日子,那些小河蓝得好像地中海。他每次回来话都很少,只说那里很美妙,但我看得出来他的感受,大自然的美丽、辽阔和幽静深深打动了他。日落前一刻,沼泽上的光线实在迷人,他常站在那里凝望,内心幸福无比。他也会骑马骑得老远,跑去一些荒凉偏僻的树林,宛如梅特林克戏里出现的场景,灰暗又寂寥,甚至带有几分诡异。每逢春天都有大约半个月的时间,山茱萸盛开,橡树抽新芽,嫩绿的叶子伴着西班牙苔藓,好不欢乐,地上还铺满了白色的大百合和野生杜鹃。格雷说不出内心的感受,但想必是深受感动,他整个人陶醉在宜人的春光里。唉,我晓得自己讲得乱无章法,但是看见格雷这个大块头,竟受到这般纯洁美好的情感所鼓舞,让我高兴得都想哭了。如果真有上帝的话,格雷当时想必离他很近。”
“如果他没这些特质,我又怎么观察得到呢?你也晓得我的为人,凡事都实事求是,双脚非得踏着水泥人行道,双眼确实看到沿路橱窗里的帽子、皮衣、钻石手镯和镶金化妆盒,否则就不会真的快乐。”
“我绝对不会跟格雷离婚的,我们俩共同经历太多事情了,他也离不开我。虽然说起来是往脸上贴金,但这让人有种责任感,更何况……”“何况什么?”她斜眼瞥了我一眼,露出调皮的神情。我认为,她八成在揣测我对她接下来的话会有何反应。“他的床上功夫很厉害。我们结婚至今十年了,但他对我还是热情如火。你以前不是说,男人会有五年之痒吗?哼,我看你这根本就是胡说。格雷对我的欲望从新婚开始就没变过。就这方面来说,他完全能满足我。光看我的外表可能不会觉得,但其实我的需求是很大的。”
才不会。这不过是肉欲罢了。战胜肉欲的最佳办法就是满足肉欲。”
“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占有欲很强?你把格雷描述得诗情画意,又说他爱你爱得不可自拔。我相信两者对你都很重要,但是你漏了更重要的一件事,就是你觉得可以把他捧在你那小小的掌心里,而相较之下,拉里永远都在你的掌握之外。你记得济慈的《希腊古瓮颂》吗?‘不羁之情人,汝永远,永远吻不着,再接近亦属枉然。’”
你明明知道,女人要抓住男人别无他法。而且我告诉你,第一次上床并不重要,第二次才重要。如果女人在第二次抓住了男人的心,那男人就永远逃不掉了。
“我经常在外交际应酬,眼睛和耳朵可没闲着。”“请问你是从哪里听说的呢?”她露出微笑,一副吊人胃口的模样。“我在某场时装秀上认识的一位女士说的。那里的侍者跟我说,她是全巴黎最贵气时髦的女性,所以我下定决心要和她做朋友。安黛丽·特华,你知道她吗?”
我坐在她旁边,佯装起美国小女生直肠子的性格,直接告诉她我一定得跟她说说话,因为这辈子没见过她这么美的人,还说她就像希腊浮雕般完美。
“她起初的反应有些僵硬冷淡,但是我的话匣子没停过,一副天真单纯的样子,她也渐渐放下心防。我们后来聊得很开心。时装秀结束以后,我问她要不要找天跟我一起去里兹吃午餐,还说我一直都很崇拜她高雅的品味。”
没见过。她婉拒了我的午餐邀约,说她批评起食物毫不留情,我可能会很尴尬,但很高兴我主动邀请她用餐。她看我失望得嘴角下垂,就问我愿不愿意去她家吃午餐。我听了简直受宠若惊,她见状还拍了拍我的手。
我们披着头发,脱了胸衣,像闺密那样聊得不亦乐乎,交换了许多流言八卦,听来的东西差不多可以写本书了。
“那怎么不快写呢?很适合投稿给《妇女居家》杂志。”“你少犯蠢了。”她笑道。我沉默了半晌,思忖了一会儿后说:“我在想,拉里是不是真正爱过你。”
噢,应该说某种程度上,他确实爱过你,毕竟你是他最熟识的女生。你们从小玩在一起。他觉得自己会爱上你,这是出于性的本能。你们俩如果真的结婚,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,你们当时已经同居同床,跟结婚没有太大差异。”
伊莎贝尔的情绪缓和了些,等着我继续说下去。我晓得女人喜欢听别人对爱情高谈阔论,便接着说:“卫道人士老是主张,性的本能和爱情是两码子事。他们常把性的本能,说成是附加的现象。”
部分心理学家认为,意识是伴随着脑部活动出现的,但是不会反过来影响脑部活动。这就好比树木在水中的倒影,非得有树木才会存在,但是丝毫影响不了树木。有人说,爱情不一定要有激情,在我看来是胡说八道。所谓没有激情的爱情,根本就不是爱情,而是属于喜欢、体贴、共同的兴趣或是习惯。习惯尤其如此。两个人可以因为习惯而保持性关系,就像到了饭点肚子会饿一样。当然,性欲不一定要有爱情。性欲跟激情不同,而是自然而然的性本能,无异于人类其他本能。所以,只要有了天时地利,丈夫难免会出轨,太太却容易小题大做,实在是很傻。”
你真要问的话,我会说这样的现象不分男女。唯一不同之处是,对男人来说,露水姻缘可以不带情感;但对女人来说,还是会牵扯到情感。
爱情如果跟激情分开,就不算是真的爱情,而是别的情感。燃起激情的火苗不是满足,而是阻碍。你想想,济慈告诉希腊古瓮上的情郎别难过,是什么意思呢?‘汝将永远爱恋,伊将永远娇美!’为什么呢?因为得不到呀。无论他再怎么疯狂追求,都追不到心爱的人,因为小两口困在大理石之中,成就了这件无情的艺术品。你和拉里对彼此的爱,就好比保罗与法兰契斯卡,或是罗密欧与朱丽叶,既单纯又自然。幸好,你们不是以悲剧收场。你嫁给了有钱人,拉里云游四海、探索世界,其中并没有激情的成分。”
因为得不到呀。无论他再怎么疯狂追求,都追不到心爱的人,因为小两口困在大理石之中,成就了这件无情的艺术品。你和拉里对彼此的爱,就好比保罗与法兰契斯卡,或是罗密欧与朱丽叶,既单纯又自然。幸好,你们不是以悲剧收场。你嫁给了有钱人,拉里云游四海、探索世界,其中并没有激情的成分。” 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 “激情是不计代价的。哲学家帕斯卡[插图]说过,感情自有理智参不透的理由。如果我的理解没错,这是指当感情受激情所控制,就会发明看似可信的理由,来证明可以为爱牺牲一切,置个人荣誉于度外,忍受羞辱也甘愿。激情拥有毁灭的力量,摧毁了神话中的情侣,包括安东尼与克丽奥佩脱拉、崔斯坦与伊索德、帕内尔与欧希亚。少了这股力量,激情就会凋零。届时才会出现怅然若失的感觉,发现虚掷了大半人生,饱受嫉妒伴随的苦痛,吞下种种责难辱骂,奉献出所有浓情爱意,掏空了灵魂的一切,岂料对方不过是个废物、笨蛋,或是自己编织梦想的借口,价值还不如一条口香糖。”
激情是不计代价的。哲学家帕斯卡[插图]说过,感情自有理智参不透的理由。如果我的理解没错,这是指当感情受激情所控制,就会发明看似可信的理由,来证明可以为爱牺牲一切,置个人荣誉于度外,忍受羞辱也甘愿。激情拥有毁灭的力量,摧毁了神话中的情侣,包括安东尼与克丽奥佩脱拉、崔斯坦与伊索德、帕内尔与欧希亚。少了这股力量,激情就会凋零。届时才会出现怅然若失的感觉,发现虚掷了大半人生,饱受嫉妒伴随的苦痛,吞下种种责难辱骂,奉献出所有浓情爱意,掏空了灵魂的一切,岂料对方不过是个废物、笨蛋,或是自己编织梦想的借口,价值还不如一条口香糖。”
我向来不太相信女人的直觉,因为这种直觉更像是她们的一厢情愿,我不得不保持怀疑。
7
她如今将近四十岁了。她的外貌并不出色,甚至可以说是难看。
所有这些都谈不上动人,但有人就是喜欢。
这男人曾向苏姗示好过两三次,虽然都被断然拒绝,但气氛算是融洽,他也不觉得难堪。苏姗并不讨厌这个人,便心平气和地接受了。
苏姗理解男人当以前途为重,因而不吵不闹,就此结束了这段恋情。
。在这种场合,她总能懂得伺机而动,暗自拟定计划。她看中了某个单身的年轻画家,自觉他有些才气,特地挑了他落单的时机主动搭讪,而且略过开场白,解释当前情况后便提议两人同居。
我今年二十岁,而且很会打理家务,你既可省下请人打扫的费用,又可省下请模特儿的成本。你看看自己的衬衫,实在不能看,画室又乱七八糟,你真的需要女人来照顾你。
这年轻人明白她性情讨喜,也觉得提议挺有意思。苏姗看出他有意接受。“反正试试无妨,”她说,“万一合不来,顶多回到现状,谁也没有损失。”
喜欢是喜欢,他是个好孩子。但我觉得他没有进步,始终原地踏步
我还是对绘画有兴趣,”她说,“我曾跟一位雕塑家交往了六个月,但不知什么缘故,我始终没有感觉。
她只有一次失败的经验。对方是位年轻的英国人,比她认识过的任何人都有钱,还有辆自己的汽车。“但我们没有多久就分了,”她说,“他常常喝得烂醉,然后把我烦得要死。如果说他绘画技巧高超也就算了,但是,亲爱的,他的作品丑陋无比。我跟他提分手的时候,他竟然哭了起来,说他有多爱我。我只好跟他说:‘别装可怜了,你爱不爱我根本无关紧要,重点是你没有天分,回乡开杂货店还比较适合你。’”
他火冒三丈,叫我滚出去。可我说的都是忠告,很希望他能采纳。他为人并不坏,只是画得很糟罢了。
对于风尘女子而言,只消懂得人情世故且个性亲和,人生旅程通常便会较为顺遂,但就如同其他职业,这份工作难免也会有所起伏。苏姗曾遇到过一名斯堪的纳维亚人,一不小心就爱上了他。
他有点傻乎乎的,有时候也很无趣。但是他非常贴心,又长得俊美,所以我并不在意。”
我真的很难过,我真的爱那孩子,但人还是得面对现实。
“噢,日子还是得过下去。我又找了个朋友。”但她接着就得了伤寒。她每回提起此事,开口闭口就是“我的伤寒”,语气仿佛百万富翁在说“我的棕榈滩别墅”或“我的松鸡猎场”似的。她病情严重到命都差点丢了,住院住了三个月。出院之后,整个人只剩皮包骨,弱不禁风,焦虑到成天以泪洗面。当时她一筹莫展,没力气再当模特儿,财产也所剩无几。
你觉得他看中了我哪一点?”苏姗问道。“他对当代绘画有着业余的爱好,看了你的肖像后非常着迷。他是外地生意人。你在他眼中就代表着巴黎、艺术与浪漫,这都是他在里尔缺乏的。”
好吧,我愿意跟他吃晚餐,听他有什么想说的也无妨。
这位老板带苏姗去了马克西姆饭店,立即获得了她的好感。那天,苏姗穿得低调文静,瞧瞧周围的女士,发觉自己颇像已婚的贵妇。他叫了瓶香槟,苏姗因而确信这人有绅士风范。餐后喝咖啡时,他开出了一些条件,苏姗觉得极为优渥。他说自己每两周会来巴黎开董事会,晚上老是独自吃饭,每当渴望女人陪伴,就只能去妓院寻求慰藉。他是已婚男人且育有两子,如此安排实在欠妥。他已从那位共同的朋友那里得知苏姗所有的事,认为她是懂分寸的女人。他已近中年,不愿再与只想玩玩的女孩勾搭。他多少算是现代绘画的收藏家,而苏姗这方面的人脉相当吻合。接着他正式说起心中计划:准备租下一间公寓给苏姗,装潢家具一应俱全,外加每月两千法郎零用钱。交换条件就是,每两周苏姗得拨出一晚陪他。苏姗这辈子从没花过这么多钱,一下便算出她凭着这笔收入,不仅吃穿堪比上流人士,还能继续养育女儿,更可未雨绸缪地攒些积蓄。但她仍有犹豫,毕竟自己向来自称适合画家的圈子,如今若当起生意人的情妇,不免显得委屈。
8
让他感到欣慰的是,苏姗不愿见他因自己而浪费钱。这女人不但自己节省,还替情人节省,真是不可多得。
亚希尔先生相当春风得意。他俩晚上常到蒙帕纳斯找家高档餐厅用餐,但偶尔苏姗会在公寓下厨。她烧的菜滋味绝佳,很合亚希尔先生的脾胃。傍晚若天气暖和,亚希尔先生在家里就多半只穿件短袖衬衫,颇为恣意放浪。他喜欢买画,但非得要苏姗看上眼才买。不久后,他也折服于她的眼光。苏姗从不跟画商打交道,总是直接带他到画室选购,因此成交价是外头买画的一半。亚希尔先生晓得她在存钱,后来听她说每年都会用积蓄在家乡买块地,不禁引以为傲。法国人都想拥有自己的地,如今苏姗成了有产阶级,因此让亚希尔更加敬佩。
但若碰上中意的人,也不反对跟他上床,前提是不让他过夜。苏姗认为,这是对亚希尔先生起码的尊重,毕竟多亏了他,如今生活才能无虞又体面。
亚希尔先生替苏姗牵线,让她把女儿送到修道院就读,接受良好的教育。他更答应等她女儿成年,会出资给她学打字和速记,日后便可靠此谋生。
9
他付了钱,朝我们挥挥手就走了。我笑了起来,他果真特立独行,前一秒还在你面前,转眼间没来由地就离开了,仿佛凭空消失。
“他怎么一下就走了?”苏姗不高兴地说。“说不定有女人在等他。”我半开玩笑地回答。“这不是废话吗,”她从包包里取出镜子,开始在脸上扑粉,“哪个女人爱上了他,算她倒霉。”“此话怎讲?”她盯着我瞧了好一会儿,难得面色严肃起来。“我曾经差点爱上他。这就好比爱上水中倒影、一束阳光或一朵云。还好我没陷进去。现在回想起来,还真教人捏把冷汗。”
我在克利希大街上巧遇拉里。他停下来询问我的近况,我便说了自己得伤寒的经过,后来他说:‘你看起来需要好好吃顿饭。’他的声音和眼神散发出某种温暖,我忍不住哭了起来。”
“后来拉里开口说:‘你愿意的话,我可以带你和孩子到乡下一个小地方。我刚好想去度个假。’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的提议,认识这么多年,他从没对我示过好,我忍不住笑着说:‘就凭我现在这模样?没有男人会要我的。’“他浅浅一笑。你注意过他的笑容有多好看吗?简直要迷死人了。他说:‘别乱说,我没想到那里去。’
“他真是个怪人,我大概永远都搞不懂他。他以前常念书给我听。他有时候白天念,我边听边帮孩子缝衣服,有时候会在晚上念,等我哄孩子上床睡觉后。”
我没想到读书这么有意思,以前的作家原来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无聊。”
即使是现在,我只要读到他念过的塞维尼夫人书信,耳边就仿佛传来他的动人嗓音,眼前好像河水静静流过,还有对岸那些白杨树。有时候我甚至读不下去,越读越难受。现在我才明白,那几个礼拜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。拉里简直像天使一样。”
跟你说,我打算活到某个年纪,没男人要跟我上床了,就到教会忏悔过去所有的罪过。但是,我跟拉里的那段缘分,无论旁人怎么说,我绝对不会忏悔,绝对、绝对、绝对不会!”“但就你刚才所说的,我看不出有什么要忏悔的啊。”
既不顾他人感受,又容易感情用事,不会谈情说爱也是众所周知。我对自己说:‘也许他就是这么体贴,帮了我这么多忙,让我连孩子都带来,大概无意要我报答他。’所以,有天晚上我们就寝前,我跟他说:‘要我今晚去你房间吗?’”
拉里是很特别的情人,不晓得这么说你懂不懂,他在床上非常体贴,怜爱又温柔,阳刚又不过于激情,而且一点都不下流。他做爱的时候,好像热血的大男孩,有些好笑却又体贴。
我关上门前,看见他拿起书本,接着刚才的段落读了下去。” 我笑了起来。 “真亏你还笑得出来,”她的语气有点抑郁,但毕竟不是没幽默感的人,因此也咯咯笑了,“我很快就发觉,我要真的等他主动,八成得等到天荒地老,所以只要有需求,就自行到他房间,到他的床上。他从来没拒绝过。毕竟,他生来也有那些本能,但他就好像是一个专心得忘了吃饭的人,只要准备好一顿美味大餐,他也能吃得津津有味。男人爱不爱我,我自己最明白。我没傻到以为拉里爱我,但是他应该是习惯我了。做人还是务实点好,所以我跟自己说,如果回到巴黎后,他和我住在一起,就正合我意。他一定会让我带着孩子,我也希望如此。我凭直觉认为,爱上他是很蠢的事,女人很可怜,常常一坠入情网,就变得不可爱了,所以我打定主意不能陷进去。”
她的语气有点抑郁,但毕竟不是没幽默感的人,因此也咯咯笑了,“
我很快就发觉,我要真的等他主动,八成得等到天荒地老,所以只要有需求,就自行到他房间,到他的床上。他从来没拒绝过。毕竟,他生来也有那些本能,但他就好像是一个专心得忘了吃饭的人,只要准备好一顿美味大餐,他也能吃得津津有味。男人爱不爱我,我自己最明白。我没傻到以为拉里爱我,但是他应该是习惯我了。做人还是务实点好,所以我跟自己说,如果回到巴黎后,他和我住在一起,就正合我意。他一定会让我带着孩子,我也希望如此。我凭直觉认为,爱上他是很蠢的事,女人很可怜,常常一坠入情网,就变得不可爱了,所以我打定主意不能陷进去。”
没有啊,千万别这么想,只是我还有事要处理。这段时间过得很开心。奥黛特,来跟叔叔说再见。’
有段时间,我明明只是单纯说出真相,别人竟然觉得我很幽默。真相超乎大部分人的想象,所以他们以为我在搞笑。”
嗯,在我认识的人当中,唯独拉里可以全然无动于衷。所以,他的行为才这么古怪离奇。我们是没法习惯这种人的,他们不信上帝,所作所为却又完全出自对上帝的爱。”
1
他的话不多,偶尔说些冗长的故事,而每当我和伊莎贝尔胡言乱语时,他便会哈哈大笑。他玩得开心自在,尽管人不风趣,但有副好脾气且容易满足,想不喜欢他都难。他并非适合共度寂寞长夜的对象,但你会满心期待跟他玩上六个月。
格雷给伊莎贝尔的无私的爱,看了真让人赏心悦目。他着迷于她的美貌,认为她是全世界最优秀的女人。而他对拉里的真挚友谊,宛如狗儿对主人般忠诚,同样教人动容。拉里也玩得很开心,把这段时间当成休假,暂时抛开脑袋里的盘算,安心地享受当下。拉里话也不多,但不打紧,有他陪伴便已足够。他向来认真自得,笑脸迎人,无须对他多加苛求。
她的呼吸急促,直盯着拉里那长着金黄细毛的结实手腕,还有细致却有力的大手,我有生以来头一回见到她脸上露出饥渴的神色。她的表情充满肉欲,我万万没料到这般美貌竟可表现得如此浪荡,已然无关人性,纯属动物本能。姣好的面容早已褪去,变得丑陋和骇人,让人联想起发情的母狗,我不禁有些作呕。她完全无视我的存在,全神贯注地盯着拉里的大手,那只手不过随意搭在椅背上,便教她欲火中烧。忽然她浑身发抖,脸部肌肉一阵抽动,闭起眼睛就往角落靠去。
我心想,格雷今晚会发觉妻子特别热情,但永远不会晓得她是心有亏欠才有此反应。
2
同桌的还有几名看上去凶神恶煞的痞子,不过我点了酒请他们喝,彼此互敬对方。
等乐队一开始演奏,便无精打采地跳起舞来,目光逡巡着舞厅周围坐在大理石桌旁的男人。我们叫了瓶常温香槟来喝。几位女人经过我们面前,狠狠瞪了伊莎贝尔一眼,我很好奇她是否了解这些眼神中的含义。
整个咖啡馆挤满了人,放眼找不着半张空桌,但老板看出来我们花钱不手软,毫不客气地把一对情侣赶到已坐人的桌子旁,然后请我们坐下。被打发走的两人心有不甘,嘴里碎念着咒骂的话。
他们演奏得生硬又呆板,称其为机器人也不为过。我心想,也许他们学习乐器之初,曾希望自己能成功当上音乐家,观众愿远道而来,场场博得满堂彩。小提琴拉得再怎么差,也都是学过和练习过的。难道小提琴手苦心习艺,只为了在这臭气冲天的环境中,一路演奏狐步舞曲到天亮吗?
废话,”她醉醺醺地大笑,“他们是我小时候的朋友。我要请他们喝香槟。不准用马尿充数,拿点能喝的东西来。”
我怀疑她不仅喝醉了,可能还吸了毒。无法否认的是,她有种致命的吸引力。她傲慢地微微仰头,浓妆衬托出她眼眸的翠绿。尽管她此时醉得糊涂,浑身散发着无耻的气质,却能唤醒男人下流的一面。她看着我们,露出轻蔑的笑容。
“我丈夫家的人把我赶出了芝加哥,竟然他妈的说我败坏他们的名声。”她狞笑起来,“我现在全靠家人的汇款过活。”
格雷听不懂他们的对话,但我晓得伊莎贝尔十分清楚。说也奇怪,贤淑的妇女往往对脏话特别了解。伊莎贝尔板起面孔,皱着眉头,满脸愠怒。那名男子举起胳膊,张开长着硬茧的手掌,准备赏她个耳光,格雷作势要站起身子。
“我再不回去找我男友,他保准会气到发疯,这家伙就爱生闷气。可是呀,他在床上还真是能干呢。”她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,“再会啦,朋友们,常来玩嘛,我每天晚上都在这儿。”
“你还记得她吗?”她问我,“你第一次到我们家来吃晚餐的时候,她就坐在你旁边。当时她的头发没红成这样,是灰褐色的。”
。不过,这不是重点。他们不愿跟任何人来往,我从没见过这么黏着对方的小两口。即使是婚后两三年生了个宝宝,他们去看电影的时候,还是像热恋中的情侣,他搂着她的腰,她把头靠在他肩上。在芝加哥,他们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笑话。”
“有天晚上,他们开着小敞篷车回芝加哥,顺便带着宝宝。他们老把孩子带在身边,因为家里没有帮手,苏菲凡事都亲力亲为。他们也把孩子捧在手心里当成宝。那天,一群醉鬼开着一辆大轿车,时速八十英里,就这么跟他们迎头撞上了。鲍伯和宝宝当场惨死,不过苏菲只有脑震荡,断了一两根肋骨。大家瞒了她好久,不让她知道鲍伯和宝宝死了,但最后还是得告诉她。当时的情景实在悲惨,她哭得几乎快要发疯,哀号到屋顶都要塌了。大家得日夜看着她,有回差点让她跳楼成功。我们能做的真的都做了,但是她好像非常恨我们,出院后又被送进疗养院,住了好几个月。”
“鲍伯本来就有保险,肇事车主也有保险,苏菲因此拿到一些理赔。不过,这点钱撑不了多久。她就像喝醉的水手,花钱毫无节制,不出两年就破产了,她的祖母也不让她回玛文。后来她丈夫家说,如果她肯住在国外不回来,就固定给她生活费。我想她现在就是靠这笔钱过活吧。”
“我真觉得苏菲很可怜。”格雷说。 “是吗?”伊莎贝尔冷冷地说,“我不这么认为。当然,她遭受了很大的打击,当时没人比我更同情她了。我们一直都很要好。但是,正常人总是会振作起来的。她之所以自暴自弃,是因为本身的劣根性,天生就不懂得节制,就连对鲍伯示爱都那么夸张。如果她的性格够坚强,应该能有办法过活才是。” “说起来容易啊……你是不是太狠心了,伊莎贝尔?”我低声说。 “不会吧。我觉得这是常识,不需要太可怜苏菲。天晓得,没人比我更爱格雷和两个孩子了,要是他们也在车祸中丧命,我一定会难过到发疯,但是迟早会振作起来。格雷,你也会赞同我的吧?还是希望我每晚喝到烂醉,随便跟巴黎的混混上床呢?”
“我真觉得苏菲很可怜。”格雷说。“是吗?”伊莎贝尔冷冷地说,“我不这么认为。当然,她遭受了很大的打击,当时没人比我更同情她了。我们一直都很要好。但是,正常人总是会振作起来的。她之所以自暴自弃,是因为本身的劣根性,天生就不懂得节制,就连对鲍伯示爱都那么夸张。如果她的性格够坚强,应该能有办法过活才是。”
天晓得,没人比我更爱格雷和两个孩子了,要是他们也在车祸中丧命,我一定会难过到发疯,但是迟早会振作起来。格雷,你也会赞同我的吧?还是希望我每晚喝到烂醉,随便跟巴黎的混混上床呢?”格雷给的回答妙极了,我印象中他没这么幽默过。“我倒想看你穿着莫林诺克斯[插图]设计的时装,跳进柴堆里陪我一起火葬,不过既然现在不流行陪葬,我猜最好的替代方案就是打桥牌了。不过我希望你要记得,除非确保能拿到三墩半或者四墩,否则不要一开牌就叫无主。”
我想对她来说,丈夫和孩子的死就等于是世界末日。她不顾自己的死活,甘愿沉沦于酗酒和滥交,只为了报复生命的残酷。她曾经有天堂般美好的生活,一夕破灭后,受不了平凡无趣的世界,绝望之余只好坠入地狱。我可以想象,她觉得既然再也喝不到天堂的琼浆玉露,倒不如让自己镇日与屎尿为伍。”
你们小说里才会写这套,根本胡说八道,你自己也晓得,苏菲自甘堕落是因为她喜欢这种生活。天底下又不是只有她一个人失去了丈夫和孩子,这才不是她走歪路的理由。恶无法由善而生,而是本来就存在了。那场车祸只是撕破了她的伪装,让她自在地露出真面目。别把同情浪费在她身上了,她现在只是回到本性。”
“我记得她十四岁那年的模样,长发从额头往后梳好,后脑勺打了个黑蝴蝶结,脸上长满雀斑,表情严肃。她很谦虚,品行端正且充满理想,什么书都读,我们以前常会一起讨论。”“什么时候?”伊莎贝尔问道,微微皱眉。“噢,你和你母亲出去应酬的时候。我常去她祖父家里,跟她坐在他们家那棵大榆树下,互相读书给对方听。她很喜欢诗集,自己也会创作。”“那个年纪的女孩子都这样,写的东西都乏善可陈。”“当然啦,这是好久以前的事了,想必我还不懂得欣赏。”“你那时候顶多十六岁吧。”“当然,她的诗是以模仿为主,很有罗伯特·弗罗斯特[插图]的风格。不过,我总觉得,她小小年纪能写成这样,相当了不起。她的听觉很敏锐,节奏感也很好,可以感受到乡间的声音和气味,譬如空气中柔和的春意,以及雨后旱地散发的清香。”“我不晓得她会写诗。”伊莎贝尔说。“她总是偷偷写,怕你们笑,那时她还很害羞。”“现在不可同日而语了。”“大战结束后我到了芝加哥,她差不多是大人了,读了许多有关工人阶级现状的书籍,也在芝加哥亲眼见证了部分情况。她迷上了诗人卡尔·桑德堡[插图],开始拼命写自由体诗,描写穷人困苦的生活和工人阶级遭到剥削的情况。我敢说那时这类诗很常见,但是她写得很真诚,其中不乏怜悯和理想。那时她的志愿是当社工,牺牲奉献的精神教人感动。我觉得她很有前途,不傻里傻气也不无病呻吟,却给人纯真可爱甚至灵魂高贵的印象。那年夏天,我们时常碰面。”
“你有没有想过,苏菲当时可能爱着你?”伊莎贝尔问道。“从来没有。”他微笑道。“她当然爱你了。”“拉里那时参战负伤,回来成了英雄,芝加哥有一半的女生都暗恋他吧。”格雷依然口无遮拦。“哪里只是暗恋,她根本就是崇拜你啊。拉里,难道你真的不晓得吗?”“真的不晓得,我也不相信。”“因为你觉得她品行端正嘛。”“以前的情景我还记得很清楚:一个瘦瘦的女孩,头发绑着蝴蝶结,表情严肃地读起济慈的诗,声音颤抖,眼睛泛泪,只因为诗太美了。不知道那个她,到哪里去了。”
“以前的情景我还记得很清楚:一个瘦瘦的女孩,头发绑着蝴蝶结,表情严肃地读起济慈的诗,声音颤抖,眼睛泛泪,只因为诗太美了。不知道那个她,到哪里去了。” 伊莎贝尔的表情略带惊讶,狐疑地瞄了拉里一眼。 “时间好晚了,我也快要累瘫了,走吧走吧。”
3
吾不与人争,胜败均不值。钟情大自然,次之为艺术。生命之火暖双手,他日余烬消逝,吾可安然离去。[插图]
“当然,什么样的人都有,”他说道,“但你无须理睬不喜欢的人。那位演员也是美国人,我觉得应该帮忙撑撑场面。宾客发现跟我很有话聊,必定会安心不少。”
“老朋友啊,我年纪一大把了,可不能再掉队了。好歹我也在高级社交圈混了快五十年,非常清楚个中道理:如果不时常出现,就会被人遗忘。”我好奇的是,他是否也察觉到这番自白多么教人惋惜。我不忍再嘲笑艾略特了。在我眼中,他显得可悲至极,活着以社交为目的,宴会即是他的氧气,未受邀是奇耻大辱,独处是丢脸难堪。如今人渐苍老,更是极度恐惧。
夏季就此结束。艾略特马不停蹄,从蔚蓝海岸这一头赶到另一头:他先在戛纳吃午餐,然后到蒙特卡洛吃晚餐,动用看家本领融入每个茶会或鸡尾酒宴会,而无论实际上多疲累,他都竭尽所能表现得和蔼可亲、谈笑风生。他的小道消息最为灵通,任何八卦丑闻的细节,除了当事人之外,就数他最了如指掌。倘若对他说如此人生缺乏意义,艾略特便会百般诧异地盯着你,认定你低俗无知。
4
艾略特的肾脏不好,只能喝维奇气泡水,但坚持要帮我挑半瓶葡萄酒喝。他生性善良,尽管自己无福消受,见着我享用好酒,也打心底里感到满足,没有任何妒意。他付钱毫不手软,我费尽唇舌才说服他我们各付各的。他动不动就提起以前认识的达官贵人,听久了不免让人厌烦,但我大抵很享受这趟旅程。
“拉里要跟苏菲·麦唐纳结婚了。”“跟谁?”“少装傻了,”伊莎贝尔大声说道,眼里喷出怒火,“就是那天你带我们去的那家肮脏咖啡馆里碰到的醉酒的婊子啊。你竟然带我们到那种鬼地方,格雷也觉得很恶心。”“噢,你说你们那位芝加哥的朋友吗?”我说道,无视她的无理责备,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“我怎么知道的?昨天下午他亲自来告诉我的,我到现在气都还没消。”“你不如先坐下来,帮我倒杯茶,再把来龙去脉告诉我。”“你请便。”她坐在桌子对面,愠怒地看我自己倒茶。我在壁炉边的小沙发里舒服地坐下。
“这并不代表她是坏女人啊。很多名流显要也会喝醉酒,还特别喜欢勾搭男妓。这不过是坏习惯,跟咬指甲一样,坏不到哪里去。在我看来,那些说谎成性、行为残忍的人才真的是坏透了。”
“因为我了解女人,女人只要堕落到苏菲那步田地,肯定是没救了。她之所以变成这副德性,是因为她向来就是这种人。你以为她会永远跟着拉里吗?鬼才相信。她迟早会跑掉的,这就叫本性难移。她喜欢禽兽带来的刺激感,所以专门勾搭禽兽。她会把拉里的生活搞得天翻地覆。”
其实,事情不见得会那么糟。我有三个朋友,一个在西班牙,有两个在远东,他们的妻子都是妓女,但婚后都变得很贤惠,也很感激丈夫提供生活的保障。当然啦,她们也晓得怎么讨男人欢心。”
“你少啰唆。你以为我百般牺牲自己,难道是为了让拉里落在荡妇手中吗?”“你什么时候牺牲自己了?”“我之所以放弃拉里,唯一的理由就是不想影响他的前途。”
她站起身,怒气冲冲地捡着散落一地的面包。“你这样算什么英国绅士。”她恶狠狠地说。“我这辈子没说过自己是绅士啊。”“你给我滚。我不想再见到你了,看了就讨厌。”“那还真对不起,因为我一看到你,心情就很好。有没有人说过,你的鼻子跟那不勒斯博物馆的赛姬一模一样,赛姬的石像堪称世上最美丽的少女化身。你的双腿也很漂亮,修长有致,我每每看到都很惊讶,因为你小时候的腿又粗大又不匀称。真不晓得你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。”
“凭着铁打的意志和上帝的保佑啊。”她仍然愤愤不平地说。“不过,你最迷人的还是那双手,既纤细又优雅。”“我记得你以前还嫌我的手太大。”“以你高挑的身材来说,其实不算大,而且姿态无比优雅,让人看了惊叹连连。天生丽质也好,后天妆点也罢,你那双手的每个动作都散发着美感,时而像花朵,时而像飞鸟,任何语言都不足以形容,活脱脱是出自格列柯[插图]的肖像画。老实说,我只要看着你的手,就倾向于相信艾略特所说的,也许你真有西班牙的贵族血统。”她悻悻然地抬起头。“你在说什么?我从没听过这种事。”我告诉她罗里亚伯爵娶了玛丽王后的侍女,以及艾略特如何从母系一路追溯上去的事。伊莎贝尔边听,边端详着修长的手指与修剪整齐的指甲,得意全写在脸上。“人总是有祖先的嘛,”她说,轻轻笑出声,淘气地看着我,怨气全消,接着丢了句,“你这个混账家伙。”要女人讲理很容易,说实话是不二法门。
伊莎贝尔边听,边端详着修长的手指与修剪整齐的指甲,得意全写在脸上。 “人总是有祖先的嘛,”她说,轻轻笑出声,淘气地看着我,怨气全消,接着丢了句,“你这个混账家伙。” 要女人讲理很容易,说实话是不二法门。 “我也不是一直都讨厌你啦。”伊莎贝尔说。 她走到我身边,坐了下来,挽起我的胳膊,歪着身子要吻我,我随即撇开脸。 “我可不希望脸上沾到口红,”我说,“你如果真的要亲,就亲嘴好了,毕竟这才是慈悲的上帝赋予它们的真正用途。” 她嘻嘻笑着,一只手把我的头转向她,在我唇上留下薄薄的口红,滋味还不赖。
“我很愿意帮你出主意,但是你现在势必无法接受。你唯一能做的事,就是顺其自然。”她再度怒火中烧,抽出手臂,站起身子,一屁股坐到壁炉另一头的沙发椅上。“我才不会坐视不管,就算不择手段都要阻止拉里娶那个贱货。”“你办不到的。告诉你,他现在正被一股强大的情感牵着走。”“你该不会要说他爱上苏菲了吧?”“不是。相较之下,爱情显得微不足道。”“什么?”“你读过《新约》吗?”“算是读过吧。”“你记得耶稣到荒野禁食四十天的故事吧?他肚子饿的时候,魔鬼就现身对他说:汝若为上帝之子,便令石头幻化为面包。但是,耶稣拒绝了诱惑。后来,魔鬼把耶稣放在神殿顶端,然后说:汝若为上帝之子,便纵身跳下吧。因为在天使眷顾下,他一定会得救。但是,耶稣又拒绝了。接着,魔鬼把他带上高山,让他看到世上众多国度,并说如果耶稣愿意膜拜魔鬼,就把一切赐给他。但是耶稣只说:离去吧,撒旦。《马太福音》是这么记载的。但是,故事并没有结束。魔鬼很狡猾,又来找耶稣,这次说:若汝愿受耻辱磨难,戴上荆棘王冠,死于十字架上,人类便可得救,为友牺牲汝命,大爱莫此为甚。耶稣中计了。魔鬼不禁笑到肚子痛,因为他很清楚,恶人会以耶稣之名干尽坏事。”
我只是想说,自我牺牲的情感足以压倒一切,就连欲望和饥饿都相形见绌,这是对自我人格的最大肯定,就算因此走向灭亡也在所不惜。无论为什么牺牲,都无关紧要,值不值得也非重点。这就好比美酒,只是更令人陶醉;也好比爱情,只是更让人心碎;更好比罪恶,只是更加使人着迷。一个人牺牲自己的瞬间,比上帝还要伟大,因为上帝既是全知全能,怎么可能牺牲自己?顶多只能牺牲唯一的儿子。”
而他多年来的辛劳和累积的经验,如今都敌不过他的欲望—噢,不只是欲望,是内心的急切呐喊,要他拯救曾经是天真少女,如今却是荡妇的灵魂。你说得没错,我认为他只是白费功夫。他的感知如此敏锐,只会跟着吃尽苦头。无论他的毕生志业为何,将永远功亏一篑。特洛伊王子帕里斯用卑鄙手段,一箭射中阿喀琉斯的脚踝,使他命丧黄泉。即使是圣人,修成正果也得够狠心,偏偏拉里就是不够狠心。”
我爱他,”伊莎贝尔说,“天晓得,我从没向他要过什么,也没有任何期待。没人能像我爱得毫无私心。他以后绝对不会快乐。”
她哭了起来。我想哭也是种发泄,便未加安慰。我开始分神,把玩着脑海浮现的念头,不断反复思考。我不禁要想,魔鬼目睹了基督教挑起的残酷战争,教徒彼此迫害和折磨,以及各种残忍、伪善、褊狭的行为,一定会觉得扬扬得意。而每当魔鬼想起,基督教让人类背负着原罪,使美丽的星斗显得晦暗,让世俗的享乐覆上不祥的阴影,势必会窃笑起来,喃喃地说:魔鬼来讨债了。
这也只是我的臆测,而且可能错得离谱。我觉得他追求的是某种哲学,也许是某种宗教,以及可以满足他身心的人生法则。”
拉里学的是好好度过人生,世上应该没有比这更实用的吧?
要知道,拉里待人十分忠诚。你不理他的妻子,他就不会理你。你如果懂这个道理,就得跟苏菲交朋友。你必须放下过去,尽可能善待苏菲。她就要结婚了,应该需要买些新衣。你不妨提议陪她去买,我想她绝对会一口答应。
我来问问拉里,他刚好在这里,”暂时没了声音,“好啊,乐意之至。”
5
虽然实际上要比伊莎贝尔年轻一两岁,模样却显得苍老许多。她依旧傲然昂着头,但不知何故,却教人觉得十分可悲。她的头发已恢复本来颜色,染发与新发掺杂,看起来邋里邋遢的。除了嘴唇涂红,她脸上已不施脂粉,皮肤粗糙,透着病态的苍白。我印象中她有双亮绿色的眼眸,但如今却是暗淡无光。她穿着一身红色衣服,一看便知是新买的,搭配着帽子、鞋子与手提包。
伊莎贝尔一身黑丝礼服,脖子上挂着人工珍珠项链,戴了顶漂亮的帽子,在她旁边的苏菲未免显得俗艳又土气。
。他一走到我们面前,便展现娴熟的社交手腕,百般亲切地向他们道贺,我们随后一同走进餐厅。
席间闲聊得不大顺利,幸好有伊莎贝尔在场,否则我势必会维持不住气氛。她表现得极好,一旦话题即将中断,我正想找新话题时,她便接些轻松俏皮的话,我实在不胜感激。苏菲几乎不大开口,只有旁人对她说话时,才勉强讲上几句。她神色萎靡,似乎内心有部分已被掏空。我不禁猜想,该不会拉里约束过了头,让她难以承受吧。倘若果真如我所料,她既酗酒又吸毒,一朝全部戒断,肯定会精神不振。有时,我瞥见他们相互对望。拉里的神情满是温柔和鼓励,苏菲则透露出某种哀怜的恳求。格雷生性敦厚,也许本能察觉出眼前的状况,因而向苏菲提起拉里奇迹般治好他的头痛一事,接着表明自己对拉里的依赖和亏欠。
“现在我健康得很,”他继续说,“只要一找到工作,我就会返回职场。目前有几个机会,希望不久后就能敲定。我等不及要回家乡了,感觉一定很棒。”格雷固然是一片好意,但这番话说得不大圆融—依我判断,拉里应该是用治疗格雷的同一套方法,来对付苏菲严重酗酒的毛病。
“艾略特舅舅,可以吗?”伊莎贝尔热切地大声说道,“你人真好!格雷,你非得尝一口不可,闻起来就像刚割下的稻草和春天的花朵,混合着百里香和薰衣草的芳香,味蕾会留下淡淡余韵,非常舒服,好像在月光下听着音乐。”
6
“当时,我整整三个月都没喝酒,也没吞云吐雾。”她见我略显惊讶,不禁大笑,“不是没抽香烟,是没抽鸦片,那实在很难受。我一个人的时候,动不动就会大声尖叫,叫到房子都快塌了,嘴里念念有词:‘我熬不过去,我熬不过去。’如果拉里陪着我,状况还不算太糟,但是他只要一离开,我就只能用凄惨来形容。”
把酒倒回去未免太蠢了,所以我又喝了一杯
“你以为我是他妈的白痴啊?我知道拉里会来找我,我才不敢到以前常去的地方,就跑去哈基姆那里住,这样拉里就绝对找不到。况且,我还想抽点鸦片。”“哈基姆?”“哈基姆是阿尔及利亚人,只要你付得起钱,就能帮你弄来鸦片。他算是很厉害的朋友,要什么有什么,男孩、男人、女人或者黑鬼,固定有六七个阿尔及利亚人随传随到。我在他那里待了三天,数不清搞了多少男人。”她咯咯笑了起来,“高矮胖瘦、各种肤色的男人都有,把三个月的份一次补了回来。但是,我很害怕,觉得巴黎不安全,又怕拉里会找到我,加上手头的钱早花光了。那些王八蛋,没拿到钱是不会跟你上床的。所以我就回到原来的公寓,给管理员一百法郎,说如果有人来找我,一律回答我搬走了。我把行李打包好,当晚就坐火车来到土伦,到了这里后才真正安心。”
是啊,我小时候常常写诗,想来一定写得很烂,但是以前自以为不错。八成是拉里告诉你的吧。”她迟疑半晌,“人生反正就像活在地狱,但是明明有乐子却不去享受,那就是天大的傻瓜。”她倔强地扬起头,“我如果买下那本书,你肯写上几个字吗?”
我跟他说你很帅,但是怕你不好意思,所以用英语讲。”她接着对我说,“他超壮的,肌肉结实得跟拳击手没两样。你摸摸看。”水手听了这些恭维便心花怒放,得意地微笑,随即绷紧胳膊,亮出二头肌。“摸摸看,”他说,“来啊,摸摸看。”我摸了以后表达了钦佩之意。我们聊了几分钟后,我便付了酒钱,站起身来。
我跟他们握手道别,离开了咖啡馆,途中经过书店,便买了那本小说,写上自己和苏菲的名字。忽然间,我不知如何下笔,只好以法文写下脑海中唯一的句子,是收录于各大文选的龙沙[插图]诗作的第一句:宝贝,走吧,去看看那朵玫瑰花……
7
乔瑟夫带我上楼前说,艾略特患了尿毒症,医生认为相当严重。目前他已熬过危险期,病况在好转中,但因肾功能受损,不可能完全康复。乔瑟夫跟了艾略特四十年,忠心耿耿,不过尽管表现得十分难过,仍可看出用人的共通点—只要主人家蒙受灾变,心中其实都会窃喜。
我真不知该佩服他的不屈不挠,还是该可怜他明明年纪一把且重病在身,却仍热衷于社交生活,旁人绝对猜不到他是病人。艾略特宛如濒死的演员,只要上了戏妆,踏上舞台,便顿时抛开所有病痛。他保持一贯的泰然自若,扮演着彬彬有礼的侍臣。他的友善亲切更不在话下,懂得体察王公贵族的需要,也擅长运用毒辣的反讽,逗得众人乐开怀。我从没见过他如此卖力地展现社交才华。王妃离开后(艾略特鞠躬时的优雅身段,既表现出对王妃的崇敬,又显露出长者对秀丽女子的景仰,真值得一看),无怪乎事后女主人说他是这场宴会的灵魂人物。
“她不会邀请我了,”他的声音沙哑,“这是故意给我难堪。”“拜托,艾略特,我才不相信。她只是一时疏忽了。”“我才不可能被忽略。”“再怎么说,你的身体这么差也去不成啊。”“我当然要去,这可是当季最棒的宴会呢!就算我真的垂死病中,爬也要爬去出席。我穿罗里亚伯爵的衣服过去。”
巴顿还说,许多人缠着爱德娜,想要得到邀请函,可她全都拒绝了,以确保这场宴会众星云集。他这番话说的,好像我如果没收到邀请函,就简直不可思议似的。
这位一只脚已经踏进棺材的老头,因没获邀参加宴会,竟哭得像小孩一样,让人看了实在不胜唏嘘,此情此景不仅让我震撼,也让我感到凄凉,觉得不忍卒睹。
我总算转移了艾略特的注意力,不再心心念念于琐事。我离开时,他虽然不算特别高兴,至少已平静许多。
我若直接要她邀请艾略特出席宴会,势必会丢艾略特的脸,因此决定先探探口风。她很期待这场盛事,午餐期间说个不停。
为什么要请他?他在社交圈早就无足轻重了,既讨人厌又势利得很,老爱说别人的丑事。”这些批评也可用在她身上,听在耳里实在讽刺,这女人果然愚昧。
吉斯小姐的话里有苏格兰的卷舌音,而她在熟人面前更是十足的冷面笑匠,卷舌音会更加夸张,字字句句听起来百般逗趣。但对方捧腹大笑时,她却露出不悦的神色,似乎不敢相信有人蠢到觉得她的话好笑。
“吉斯小姐,我其实不是来找你抽烟的,而是想偷张邀请函寄给谭伯顿先生。”
“的确如此。吉斯小姐,请你行行好吧,给我一张邀请函。他不会出席的,但心情会好很多。你跟他没有过节吧?”“没有。说句公道话,他一直对我客客气气,很有绅士风范,而且相较于来这里骗吃骗喝、吃得饱饱的那些家伙,他实在正派得多了。”
凡是有头有脸的人物,身边都会有得宠的部属。这些人趋炎附势,因而怠慢不得,只要自认未获应有的尊重,即会对那人产生敌意,开始在主子面前放冷箭、挑拨离间。艾略特深知自己得打点好关系,因此对于大人物的部属、年长的女佣或备受倚重的秘书,总会亲切地攀谈几句,或投以礼貌的微笑。我相信他一定常与吉斯小姐有说有笑,每逢圣诞节也不忘送她一盒巧克力,或是梳妆盒、手提包。
毛姆先生,我相信你无意要我背叛女主人。况且,一旦被她发现,我势必会丢掉饭碗。邀请函全在桌上,也都装在信封里了。我现在想看看窗外,一来因为坐太久了,两腿有点僵硬,想活动活动,二来是想欣赏一下风景,至于身后会发生什么事,我可一概不负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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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天后,我去探望艾略特,发现他脸上堆满笑容。“你看,”他说,“我收到邀请函了,今天早上寄来的。”他从枕头底下拿出邀请函给我看。“我说得没错吧,”我说,“你的姓是T开头,秘书一定很晚才写到。”
你的意思是我快死了吧?”“噢,但愿不会如此,但还是谨慎点好。”“我了解。”
他默不作声。这番话我不得不说,说了却教人难受。我不敢看着他,咬紧牙关,生怕眼泪掉下来。我坐在床边面向他,一手撑着身体。
“别难过了,老朋友。任重道远嘛,你晓得的。”我笑得停不下来。“你太好笑了,艾略特。”“这才像话嘛。现在打电话给主教,说我要忏悔、受涂油礼。如果能派夏尔神父来就太好了,我会非常感激,我们是旧识了。”
我对他的印象是中等身材,结实强壮,如今穿着白袍,披上圣带,看起来高挑庄严,平时笑容可掬的红润脸庞,如今显得很严肃。就外表而言,他的身上已见不到过去那个骑兵军官的影子,只剩下教会大人物的模样。实际上也是如此。看着乔瑟夫在胸口画起十字,我一点也没觉得惊奇。主教头向前倾,微微鞠了下躬。
“主教亲自来了,艾略特。”
让我深感纳闷的是,究竟怎样强烈的信仰、热切的愿望,才能促使他放弃人生的欢乐、青春的美好和感官的满足,转而奉献给上帝。
虽然我并非天主教徒,但不晓得是否因为流着远古祖先的血,每回我参与弥撒,听见侍从摇铃告知圣体奉举时,身体总不禁微微颤抖。如今我的身体竟也发颤,仿佛一阵冷风吹过,心生恐惧又感到好奇。
那位朋友时间不多了,他固然有外在缺点,但是心地宽厚,而且待人仁慈。”
9
他闭着双眼,但嘴角扬起调皮的微笑。我很好奇他会说些什么。“艾略特·谭伯顿先生甚感遗憾,由于事先与天主有约,故无法接受诺维玛利王妃的盛情邀请。”
这位老友为人亲切和善,一生却是如此傻气、无用又微不足道,我想到这里就悲从中来。他出席过无数宴会,和许多王公贵族、爵士名流来往,如今都毫无意义,这些人早把他给忘了。
3
他回到那里才会如鱼得水,除非重新开始工作,否则他快乐不起来的。他以后肯定会赚很多钱。
果真如此,那就是你的功劳了,他不但身体康复了,心病也一并治好,你帮他找回了自信。”“那都是小事,我只是教他怎么自愈。”“那你是怎么学会这种小事的?”“凑巧吧。我之前在印度失眠得很严重,刚好跟一个老瑜伽行者提起来,他说马上就能帮我治好。他那套方法你已见过了,我在格雷身上如法炮制。那天晚上,我一夜好眠,好几个月都没睡得这么舒服。后来大概过了一年,我跟某个印度朋友去爬喜马拉雅山,他不小心跌伤了脚踝,但临时找不到医生,他又痛得不可开交。我就尝试那个瑜伽行者的方法,没想到竟然有效。你信也好,不信也罢,反正他完全不痛了。”拉里笑起来,“我可以保证,我比谁都惊讶,真的没什么秘诀,只是把念头灌输到病人的脑袋里而已。”
“凑巧吧。我之前在印度失眠得很严重,刚好跟一个老瑜伽行者提起来,他说马上就能帮我治好。他那套方法你已见过了,我在格雷身上如法炮制。那天晚上,我一夜好眠,好几个月都没睡得这么舒服。后来大概过了一年,我跟某个印度朋友去爬喜马拉雅山,他不小心跌伤了脚踝,但临时找不到医生,他又痛得不可开交。我就尝试那个瑜伽行者的方法,没想到竟然有效。你信也好,不信也罢,反正他完全不痛了。”拉里笑起来,“我可以保证,我比谁都惊讶,真的没什么秘诀,只是把念头灌输到病人的脑袋里而已。” 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。” “如果你的手臂自己从桌上抬起来,你会很吃惊吗?” “当然会。” “没错。我们一回到文明世界,那名印度朋友就四处张扬,还带领其他人来看我。
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。”“如果你的手臂自己从桌上抬起来,你会很吃惊吗?”“当然会。”“没错。我们一回到文明世界,那名印度朋友就四处张扬,还带领其他人来看我。其实我当时很排斥表演给他们看,毕竟还不大清楚其中原理,但在大家的坚持之下,我也只好照办。不知为何,他们的病痛竟然全缓和了,我发现这套方法除了止痛,还能驱除恐惧。说也奇怪,许多人都饱受恐惧的煎熬。我不是指害怕身处密闭空间,或者害怕站在高处,而是害怕死亡,更惨的是害怕人生。他们多半看起来非常健康,生活富足且无所牵挂,却被恐惧折磨。我有时会觉得,这是最让人困扰的情绪,我一度自问,这是否植根于深沉的动物本能,自从远古先祖首次感受到生命的颤动后,就代代遗传了下来。”
其实我当时很排斥表演给他们看,毕竟还不大清楚其中原理,但在大家的坚持之下,我也只好照办。不知为何,他们的病痛竟然全缓和了,我发现这套方法除了止痛,还能驱除恐惧。说也奇怪,许多人都饱受恐惧的煎熬。我不是指害怕身处密闭空间,或者害怕站在高处,而是害怕死亡,更惨的是害怕人生。他们多半看起来非常健康,生活富足且无所牵挂,却被恐惧折磨。我有时会觉得,这是最让人困扰的情绪,我一度自问,这是否植根于深沉的动物本能,自从远古先祖首次感受到生命的颤动后,就代代遗传了下来。” 我听着拉里的分享,内心充满期待,他很少说这么多话。我隐约觉得,这回他总算愿意谈心了。或许方才那出戏,减轻了某种压抑。演员嗓音抑扬顿挫、节奏明快,如同音乐般,让他摆脱了天生的拘谨。忽然间,我觉得自己的手不大对劲。拉里方才半开玩笑的问题,我压根儿没有多想,如今却发现手不在桌上,反而已抬离桌面一英寸左右。
我听着拉里的分享,内心充满期待,他很少说这么多话。我隐约觉得,这回他总算愿意谈心了。或许方才那出戏,减轻了某种压抑。演员嗓音抑扬顿挫、节奏明快,如同音乐般,让他摆脱了天生的拘谨。忽然间,我觉得自己的手不大对劲。拉里方才半开玩笑的问题,我压根儿没有多想,如今却发现手不在桌上,反而已抬离桌面一英寸左右。我大吃一惊,盯着自己的手,发现它微微颤抖,胳膊神经有种诡异的刺痛,抽动了一下,整只手和前臂便自动抬了起来,我既未出力也没抗拒,直到手臂离开桌子有几英寸高,接着完全高举过肩。
凑巧,至少那时是这么想。现在我倒倾向于认为,这是在欧洲住了多年的必然结果。凡是对我有深远影响的人,几乎都是碰巧遇到的,但回想起来,却好像命中注定,仿佛全是在我需要他们时出现的。我之所以去印度,是因为想好好休息,因为工作得太累了,想把思绪整理整理。我后来在环游世界的渡轮上,找了份打杂的工作。渡轮往东方行驶,通过巴拿马运河,再前往纽约。我当时有五年没回美国了,所以非常想家,但是相当沮丧。很多年前,我们在芝加哥初次见面,你也晓得那时我有多么天真无知。我之后到欧洲读了各式各样的书,见了不少世面,但是离心中追求的目标还是很远。”
“不过,你为什么要去船上打杂呢?你又不是没钱。”我问。“我想体验体验。我只要觉得精神上的吸收达到了饱和,能学的都学了,此时做做这类杂役就显得特别有用。那年冬天,我跟伊莎贝尔解除婚约后,就在朗斯附近的矿坑打了六个月工。”
“对呀,当时我还年轻,打定主意要结婚,也计划好了婚后的生活。我觉得一定会很美满。”他淡淡一笑,“但是,结婚是两个人的事,一个巴掌拍不响。我没想到,自己向往的生活让伊莎贝尔大失所望。我当时真不懂事,否则绝不会这么建议。她当时也太年轻,容易冲动。我并不怪她,但是也没法让步。”
他说话很有内涵,表示会尽量帮我的忙。
我在巴黎读了点哲学,斯宾诺莎、柏拉图、笛卡儿之类,但是没接触过德国哲学家,所以听他谈论这些哲人,我是求之不得。有一天,我们到莱茵河另一头远足,坐在露天座位喝酒,他问我是不是新教徒。我告诉他:‘应该算是吧。’
他生性善良敦厚,开明到超乎我的想象,凡事宽以待人。他博学多闻,想必早就看穿我的无知,但是他每次跟我说话,却好像把我当成跟他一样有学问,而且耐心十足,似乎全心只想帮我。
他问我怎么会读这本书,我说自己曾经涉猎神秘主义的文献,还提到柯斯迪引起了我对神秘主义的兴趣。神父用那双碧蓝的眼睛打量着我,露出某种关爱的眼神。他似乎觉得我很好笑,但是无损对我的温和态度。反正,我从不在意别人把我当傻瓜。 “‘你想从书里获得什么?’他问我。 “‘我要是知道的话,现在至少就会去找了。’ “‘记得我问过你是不是新教徒吗?你说应该算是,意思是什么?’ “‘我从小到大接触的都是新教信仰。’我说。 “‘你相信上帝吗?’他问。 “我很不喜欢这类私人问题,当时差点脱口而出,说这不关他的事。
他似乎觉得我很好笑,但是无损对我的温和态度。反正,我从不在意别人把我当傻瓜。
我的学业和体育都不太好,不过倒还能融入环境。我当时算是很正常的男生,对于航空特别着迷。那时候还是航空技术发展初期,鲍伯叔叔跟我一样热爱飞行。他有几个飞行员朋友,而听到我想学开飞机,就说愿意帮我想办法。当时我年纪虽小,个子却长得高,十六岁看起来就像十八岁。鲍伯叔叔叮嘱我务必保密,不然大家知道这件事,绝对会把他骂得抬不起头。不过,他后来把我送到加拿大,写了封介绍信要我带给一位朋友。结果我到了十七岁,就在法国当起飞行员了。
但是我们什么都不懂,反而以为很了不起。我那个时候特别爱飞行,很难形容内心的感受,只觉得又得意又开心。
拉里稍做停顿,凝视着我,眼神深不可测,摸不清是否真的在看我。 “我知道有成千上万人死亡,但是都没有亲眼目睹,所以对我没什么影响。直到我有一次看到别人死在我面前,心里才充满了羞愧。” “羞愧?”我不由得提高了音量。 “确实是羞愧,因为他只大我三四岁,充满活力和胆量,不久前还活蹦乱跳,现在却是血肉模糊,好像不曾存在过。” 我沉默以对。以前读医科时,我就见过死人,战争期间更是不计其数。而我深感难过的是,他们看起来无足轻重,不剩半点尊严,成了遭戏班丢弃的木偶。 “当晚我失眠了,还哭得很惨,不是因为怕死,而是愤怒难耐,无法忍受这么丑恶的一面。战争结束后,我回到家中。我以前就很喜欢机械,如果航空业没什么好做的话,就打算找家汽车工厂任职。
我知道有成千上万人死亡,但是都没有亲眼目睹,所以对我没什么影响。直到我有一次看到别人死在我面前,心里才充满了羞愧。
确实是羞愧,因为他只大我三四岁,充满活力和胆量,不久前还活蹦乱跳,现在却是血肉模糊,好像不曾存在过。
当晚我失眠了,还哭得很惨,不是因为怕死,而是愤怒难耐,无法忍受这么丑恶的一面。战争结束后,我回到家中。我以前就很喜欢机械,如果航空业没什么好做的话,就打算找家汽车工厂任职。我因为战时受过伤,得休息一阵子。后来家人要我开始上班,但是我做不来他们期望的工作,感觉很没意义。我有很多时间都在思索,反复问自己人生的目的到底是什么。归根究底,我纯粹是运气好才苟活下来。我希望能有番作为,却不知道该做什么。以前,我对上帝没什么特别的想法,那阵子却开始想起他来了。我不懂为什么世上会有邪恶,明知自己很无知,却又没有人可以请教,但是我很想学点什么,就开始胡乱读起书来。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恩西姆神父。
我因为战时受过伤,得休息一阵子。后来家人要我开始上班,但是我做不来他们期望的工作,感觉很没意义。我有很多时间都在思索,反复问自己人生的目的到底是什么。归根究底,我纯粹是运气好才苟活下来。我希望能有番作为,却不知道该做什么。以前,我对上帝没什么特别的想法,那阵子却开始想起他来了。我不懂为什么世上会有邪恶,明知自己很无知,却又没有人可以请教,但是我很想学点什么,就开始胡乱读起书来。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恩西姆神父。 “‘你已经读了四年书了吧?找到答案了吗?’他问我。 “‘完全没有。’我说。 “他看着我,满脸和蔼可亲,让我一头雾水,不晓得自己说了什么,会让他有这种反应。
后来,我发现自己竟然很想他。转眼间又到了仲夏,波恩的夏天十分宜人。我读了歌德、席勒、海涅的作品,也读了荷尔德林和里尔克,但是仍然没找到答案。我时常思考恩西姆神父那番话,终于决定接受他的提议。
“我常常听修士们餐前反复祷告,心想他们为什么可以一再祈祷,却从不质疑天父赐予粮食这件事。一般来说,小孩会恳求父亲给他们食物吗?他们都视为理所当然,既不会因此感谢,也不需要感谢。如果父亲让孩子来到世界上,却无法或不愿意抚养,我们只会加以谴责。我觉得,万能的造物主创造万物后,如果不提供物质与精神的食粮,倒不如就不要造物。”
如果极尽奉承之能事,希望获得上帝的救赎,上帝应该也会不以为然。我宁愿相信,上帝喜欢凡事尽力而为的信众。
碰到的坏人更多,但是他们为非作歹不是遗传的原因就是环境的因素,半点不由人。
毕竟是他创造了人类,如果人类因此犯下罪过,那就是上帝的意志使然。如果我们把狗训练得一见到陌生人进门,就扑过去咬他的脖子,然后等到它真的咬伤了人,我们却把它毒打一顿,这未免太不公平了。
如果世界真是至善全能的上帝所创造,他为什么要创造邪恶呢?修士们说,这是为了看人类是否能克服内心的恶,并且抵抗诱惑,把痛苦和忧患当成洗涤灵魂的试炼,最后才配得上他的恩典。这就好像派人送信到外地,但是又不想让他轻松达成任务,就在路上造迷宫要他通过,挖壕沟要他游过,最后再筑道城墙要他爬过去。上帝全知但缺乏常识,我实在信不下去。为什么不能信仰一个根本没有造过物的上帝呢?这个上帝远比人类伟大、有智慧,面对世界的乱象会尽力而为,对抗着非他所创造的邪恶,说不定最终还能战胜邪恶。但话说回来,我也想不出信仰这么一个上帝的理由。
4
“后来,我在巴黎待到冬天结束。我对科学一窍不通,觉得该是学点皮毛的时候了。我读了不少书,也不晓得到底学了多少,只知道自己的渺小无知,但我以前就意识到了。
她总笑我是疯子,因为我有个橡胶浴盆,每天早上坚持要用冷海绵擦身子。她孩子住的村子离塞维利亚只有几英里路,我们每个礼拜日都会去探视。她也坦承,跟我同居只是要存以后装潢的钱,等男友服完兵役,两人就会一起租个公寓。她是很可爱的女孩,想必会是个好妻子。她的性情开朗、温和又热情,把性爱当成身体的本能,无异于吃喝拉撒睡,自己既能享受快感,也乐意给人快感。她就像个小动物,但是非常讨人喜欢,既漂亮又温驯。
她走进车厢前,热情地亲了我一下,但是她满脑子只想和情人重逢,我很肯定,火车还没开出车站,她就会把我忘得一干二净。我在塞维利亚继续住到秋天,接着就动身往东走,最后抵达了印度。
5
他的举止狂妄自大,像三流政客般佯装热情,但眼神却透露着害怕和郁闷。他老是半醉半醒的模样,身旁常跟着尽可能敲诈他的妓女。如今,他和两名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坐在店里,她们毫不掩饰地说着嘲弄他的话,他只会似懂非懂地傻笑。生活实在奢靡!我心想,他待在家里吃药也许还比较好,难保哪天被女人吃干抹净,只能走上跳河自尽或服药自杀一途。
“他打我耳光又怎样,是我自找的!”她怒吼。女人哪!我原本总以为,男人若要靠女人卖身来养他,至少得身材壮硕且魅力十足,随时准备跟人动刀动枪;而如此矮小猥琐的家伙,外表看来顶多是个律师助理,竟有能耐在人满为患的小白脸圈子占有一席之地。
6
我的心跳开始加速,因为忽然萌生出强烈的信念,认为印度能带来的收获,我绝对不可以错过,好比机会摆在面前,如果不立即把握,就会永远失之交臂。我很快就决定不回渡轮。渡轮上只有我的旅行袋,里头没几样东西。我慢慢走回闹市,想找家旅馆,不久便找到一家,马上租了房间。我只剩身上那套衣服、少许零钱、护照和信用证明,顿时觉得轻松自在,大声笑了出来。
我告诉他自己决定要在印度住下,问他应该去看些什么。
最后他说当晚要去贝纳雷斯,问我愿不愿意同行,我二话不说就答应了。我们坐上三等车厢,里头挤满吃喝喧嚣的乘客,闷热得教人难受。我整夜没睡,第二天早上非常疲倦,那位长老却是神采奕奕。我问他怎么办到的,他说:‘在混沌中冥想,在绝对中休憩。’我听得一头雾水,却亲眼看到他神清气爽,好像昨晚躺在舒服的床上,一夜好眠。
大家都对我很好,一发现我不是来猎老虎或做生意,而是单纯来学习的,就想尽方法帮我。他们得知我想学印度斯坦语后,便帮我找老师,借书给我,还不厌其烦地回答问题。你对印度教熟悉吗
印度教认为,宇宙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,而是从成长到平衡,从平衡到衰败,从衰败到崩解,从崩解到成长,如此永恒循环着。
他们相信造物的目的,是用来惩罚或奖励灵魂前世的作为。”“这是轮回转世的说法。”“全世界三分之二的人有此信仰。”“许多人相信并不代表就是真理。”
我是灵魂和身体共同组成的啊。谁晓得我之所以成为我,其中有多少恰巧是这个躯体决定的呢?拜伦的右脚如果没有畸形,还会是拜伦吗?陀思妥耶夫斯基如果没罹患癫痫,还会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吗?
印度人不谈巧合。他们会说,是前世的所作所为,让灵魂转世到残缺的身体。
你有没有想过,轮回足以解释人世的恶,以及恶为何存在。如果我们的恶报是前世造孽的结果,就可以释怀地接受,并且在今生努力行善,来世就会少受些苦。但是,自己忍受恶报比较容易,只要硬着头皮就行,教人不能忍受的是看别人受苦,毕竟看起来通常不是罪有应得。如果你能说服自己这是前世的业,就会心怀怜悯,尽力助人减轻痛苦,也理应如此,但是没理由觉得愤恨不平。”
为什么上帝一开始不创造没有痛苦和不幸的世界呢?那样就没有前世的功过可言了。
我认为有影响。我认识的一个人,生活就深受轮回的影响。我在印度的头两三年,多半都住当地旅馆,不过偶尔会有人请我到他家住,有一两次甚至成了邦主的座上宾,受到盛情款待。在贝纳雷斯某个朋友引介下,我获邀到北方小邦做客。当地首都美极了:‘如玫瑰般的城市,岁月有时间的一半那么悠长。[插图]’我认识了一位财政部长,他接受欧洲教育出身,曾经就读过牛津大学。他说起话来,给人的感觉既进步又开明,也是公认效率一流的部长和处世精明的政治人物。他一身西式服装,外表干净利落,长得颇为帅气,只是有些中年发福,还蓄着整齐的胡须。他时常请我过去做客,家中有座大花园,我们常坐在树荫下聊天。家中就是他、妻子与两个成年的孩子。无论怎么看,他都像是普通西化的印度人。令我十分惊讶的是,再过一年,他满五十岁后,就要辞去目前众人称羡的职位,把财产交给妻子和孩子,当个托钵僧到处流浪。更让人诧异的是,他的许多朋友和邦主,都坦然接受他的决定,觉得相当自然,一点都不奇怪。
那时候,我已经没原本那么惊讶了,就问他在马都拉做什么。他说自己在进行徒步之旅,要到印度各地朝圣。我问他食宿怎么办,他说如果有人收留就睡在露台上,没处借宿就睡在树下或庙里。
真我也不是创造而来,而是永远存在,一旦摆脱七层无知的蒙蔽之后,就会回归无限,好比沧海蒸发的一滴水,雨后坠进水池,流入溪中,进入江河,通过险峻的峡谷和广袤的平原,一路迂回曲折,受到岩石和枯树阻碍,终于抵达最初无边的大海。
“尝糖的味道,不必变成糖。主体不就是自我的表现吗?灵魂不去除自我,就无法跟梵结合。”“拉里,你把梵说得头头是道。但这么宏大的概念,对于你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?”“就是实相。你无法说出个所以然,也无法用言语表达。印度称之为梵,既不存在又无所不在,万物都蕴涵着它,仰赖着它。梵非人非物非因,没有任何属性,超越永远与无常、整体与部分、有限与无限。梵就是永恒,无关乎时间,代表着真理和自由。”
或许在遥远的未来,人类有了更宏观的视野,就晓得要在自己灵魂中寻求慰藉和鼓励。我认为,敬奉上帝是古代为了祈求神明息怒所遗留下来的习俗。我相信神存乎我心,果真如此,那我要拜谁呢?拜自己吗?人类精神发展分成不同阶段,因此对印度人来说,梵就是以梵天、毗湿奴、湿婆等百种名称呈现的。梵既存在于自在天之中,也存在于烈日底下农民所供奉的不起眼物品之中。印度的神明众多,只是方便让人理解,真我与超我其实是一体。”
我一直觉得创立宗教的人有点可悲,必须信仰他们才能获得救赎,好像得仰赖别人的信仰,才能对自己产生信仰。这让人想起古代的异教神,如果少了信徒祭拜,就变得日益憔悴。吠檀多派的不二论,不要人单凭信仰照单全收,只要人热切地去理解何谓实相,而体验神的方式,无异于体验快乐或痛苦。就我所知,印度有好几百人自认达到这个境界。我觉得很满意的是,可以通过知识来获得实相。印度许多贤者后来也认知到人类的软弱,承认也可以运用爱和工作获得救赎,但是他们从没否认过,唯有知识才是最崇高又艰难的途径,因为知识仰赖人类最宝贵的能力,也就是理性。”
7
他态度的谦虚与诚恳,都毋庸置疑。
我这辈子的奇特经验很多了:我曾多次走过鬼门关,多次陷入风流韵事,曾骑马沿着马可·波罗当年的道路穿越中亚抵达中国,曾在圣彼得堡一间客厅中,边喝着俄罗斯茶,边听着一名身穿黑外套条纹裤、说话轻声细语的小矮子,说他暗杀某公爵的过程,曾坐在西敏寺大厅中,聆听恬静温柔的海顿钢琴三重奏,外头则是炸弹轰隆隆的爆炸声。但是,种种遭遇都不及眼前的景象:我在一家装潢华美的餐馆中,坐在红丝绒椅子上,听着拉里谈论神和永恒,谈论何谓梵,以及无穷无尽的轮回。
8
他看了看我,没有说话。我不晓得两人沉默了多久,可能至少有半小时。我之前只说了他的外貌,还没跟你说他身上散发着宁静、善良、平和又无私的气息。我长途跋涉了一整天,原本又热又累,这时却逐渐平静下来。他还没说半句话,但是我已经晓得这就是我要找的人了。”
他后来终于开口了:‘你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?’“我开始交代自己到印度的来龙去脉和过去三年的生活,如何打听那些智慧和圣洁兼具的圣人,再一一登门拜访,却发现没人能给我满意的答复。他打断我的话。“‘这些我都知道,用不着告诉我。你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?’“‘希望你能当我的导师。’我答道。“‘只有梵天才是导师。’他说道,眼神古怪地盯着我瞧。忽然间,他的身体变得僵硬,双眼似乎在向内观看,进入了印度人所谓的三昧[插图],这时已经没有物我二元之分,拥有了绝对的智识。我盘腿坐在地上,面对着他,心跳猛烈。不知过了多久,他叹了口气,我才发觉他恢复了意识。他看了我一眼,眼神充满慈爱。
他打断我的话。 “‘这些我都知道,用不着告诉我。你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?’ “‘希望你能当我的导师。’我答道。 “‘只有梵天才是导师。’他说道,眼神古怪地盯着我瞧。忽然间,他的身体变得僵硬,双眼似乎在向内观看,进入了印度人所谓的三昧[插图],这时已经没有物我二元之分,拥有了绝对的智识。我盘腿坐在地上,面对着他,心跳猛烈。不知过了多久,他叹了口气,我才发觉他恢复了意识。他看了我一眼,眼神充满慈爱。 “‘住下吧。他们会带你去你的房间。’他说。 “他们帮我安排的住处,就是象神大师初次来平地的那栋砖房。大师现在所住的长厅,是门徒聚集得愈来愈多后,加上众多访客慕名而来,才另外兴建的。为了不显得突兀,我换上了舒适的印度服,因为皮肤晒得很黑,除非你特别观察,否则会以为我是本地人。
我读了好多好多书,每天打坐冥想,聆听象神大师的教诲。大师虽然不常说话,但是有问必答,而且字字珠玑,宛如乐音在耳。虽然大师年轻时修行的戒律严苛,却不以同套标准要求门徒,而是帮助他们摆脱私心、情欲和感官的奴役,叮嘱他们要静思、克制、谦虚、退让、专心致志,并热切向往自由,就可以超脱轮回。
:人往往妄自菲薄,智慧才是解脱之道;救赎不必靠出世苦修,只要舍弃自我即可;行事不为私利,能常保心地纯洁;责任就是契机,让人学习放下小我、成就大我。但是他最令人钦佩之处,并非种种教诲,而是他的为人,既慈祥、宽宏又圣洁。
“象神大师死了吗?”我问。“就我所知还没有。”他看出我问题的用意,轻轻笑了一声,迟疑片刻后又说下去,但态度让我以为他想回避我差点脱口而出的问题,亦即他是否真的开悟了。
“我在静修院待满刚好两年,又跑到山上那栋小木屋,原因你听了可能会觉得好笑:我想在那里过生日。我在生日前一天抵达,第二天早上天没亮就醒来,准备到刚才那个地方看日出,我闭着眼睛也走得到。我坐在一棵树下等待,当时还一片漆黑,但是星光黯淡,白天即将来临。说也奇怪,我既紧张又期待,光线缓缓穿透黑暗,慢到几乎无法察觉,好像神秘的身影溜过树林。我的心跳加速,仿佛危险逐渐接近。太阳升了起来。”
我实在词穷,没有描述的天分,说不出那些写景的字眼,无法让你身临其境般看见黎明壮丽的景色,群山中森林茂密,薄雾笼罩在枝头,还有下方那座深不见底的湖泊。太阳从山峦的缝隙中透了过来,照得湖水银闪闪的,我完全陶醉在眼前的美景中,内心涌现一股幸福感,以及超然物外的喜乐,这是前所未有的体验。这时候,某种奇异的刺痛感从脚底升到头顶,我的灵魂好像离开了身体,享受着前所未见的美好。我感到胸口充满超乎人类的智慧,过去的混沌变得清明,一切的困惑全部解开。可是幸福感太过强烈,却也让我痛苦不已。我奋力想要摆脱这种状态,觉得继续下去一定会死掉。然而,我又宁可就此死去,所以不愿放手。我要怎么形容呢?任何字眼都无法表达那种至高无上的幸福。我恢复神志之后,只觉得精疲力竭、浑身发抖,就沉沉睡着了。醒来的时候已经中午,我走回小木屋,心情轻松愉快,仿佛双脚腾空一般。我弄了点东西吃,当时简直饿坏了,然后就点起烟斗。”
那是我体验过的最强烈的真实感。老实说,那就是千百年来各地神秘主义人士获得的经验,比如印度的婆罗门教、波斯的苏菲派、西班牙的天主教徒和新英格兰的新教徒。只要是想设法形容这种境界,大家的用语都差不多,虽然确确实实发生过,却难以解释清楚。到底是我短暂与梵合一,还是潜意识中普世灵性的觉醒,我也说不上来。
“不过,拉里,凭你对梵的理解,想必觉得这些美好景象只是幻相吧。”
根据他的教诲,神无法不创造,世界是神性的表现。我问他,既然如此,众生唯一的出路却是摆脱世间枷锁,岂不可悲吗?象神大师回答说,尘世的满足只是暂时的,唯有无限的神可带来长久的幸福。但是,即使时间永恒,善仍是善,白依然白;中午的玫瑰虽不比清晨来得娇美,曾经娇美的事实并不会变。世间万物都有终点,傻子才会以为一切不变,但是更傻的是不去把握当下,及时享乐。如果事物的本质就是改变,不妨把它当作人生哲学,濯足清流,抽足再入虽非前水,依然沁凉不减。 “雅利安人初次来到印度的时候,把可知的世界当成不可知世界的表征,但是依然觉得世界既舒适又美丽。但是好几个世纪过后,长年南征北讨的劳累,加上煞人的气候,消磨了他们的活力,成为入侵异族的猎物,因此只看见生命的丑陋,渴望超脱轮回。但是,为什么西方国家—美国尤其如此—会害怕腐败、死亡、饥渴、疾病、衰老、愁恨和虚幻呢?
根据他的教诲,神无法不创造,世界是神性的表现。我问他,既然如此,众生唯一的出路却是摆脱世间枷锁,岂不可悲吗?象神大师回答说,尘世的满足只是暂时的,唯有无限的神可带来长久的幸福。但是,即使时间永恒,善仍是善,白依然白;中午的玫瑰虽不比清晨来得娇美,曾经娇美的事实并不会变。世间万物都有终点,傻子才会以为一切不变,但是更傻的是不去把握当下,及时享乐。如果事物的本质就是改变,不妨把它当作人生哲学,濯足清流,抽足再入虽非前水,依然沁凉不减。
我们其实有旺盛的生命力。我坐在小木屋抽烟斗的时候,觉得精神处于巅峰,精力亟欲找到出口。我绝对不要离世而居,而是要在俗世里生活,享受世上万物,探索其中神性。如果那些狂喜的时刻确实就是梵我合一,并且如同他们所说,只要了结今生业报,就不会再入轮回,我会大感惶恐,因为我想要一而再、再而三地投胎转世,也愿意接受形形色色的人生,不怕任何忧伤痛苦。唯有一个又一个的人生体验,才能满足我的渴望、活力与好奇心。
“拉里啊,小老弟,”我说,“你这段漫长的旅程,始于对邪恶的叩问,才能坚持下去。但说了老半天,你却没提到有没有找到初步的答案。”“可能原本就没有答案,也可能是我不够聪明,因而找不到答案。
“拉里,你这想法确实很新奇,但不太令人满意。” “我也不太满意,”他微笑说,“说穿了,既然晓得有些事情无法避免,也就只能尽力而为。” “你现在有什么打算?” “我得先结束这里的工作,然后就会回美国。” “回去做什么?” “回去生活啊。” “怎么生活?” 他回答得很冷静,但眼里闪动着调皮的神色,早料到我会大感意外。 “平淡处世,凡事随和,慈悲为怀,戒除私心,节制性欲。”
说穿了,既然晓得有些事情无法避免,也就只能尽力而为。
平淡处世,凡事随和,慈悲为怀,戒除私心,节制性欲。”
“为什么要节制性欲?你还年轻,性欲和吃饭一样,都是人最强烈的本能,加以压抑好吗?”“幸好对我来说,性爱只是寻欢作乐,不是出于生理需要。根据我的经验,那些印度哲人最有道理的话,莫过于禁欲可以强化精神力量。”
幸福必须通过精神取得
只因为我们累积了巨大的财富,就以为我们只爱钱。我们一点也不爱钱,有钱必花,无论用途好坏,终究都会把钱花掉。钱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,只是成功的象征。我们是一群全世界最伟大的理想家,但是我认为目前的方向错误,最伟大的理想应该是自我实现。
但是你想想,你凭一人之力,怎么影响美国这个停不下来、庸庸碌碌、目无法纪又极端个人主义的国家呢?你干脆空手去让密西西比河断流好了。
我可以试试看。发明轮子是个人的功劳,发现地心引力也是个人的功劳。有因就有果,光是投石入池,宇宙就不一样了。印度圣人并非过着无用的生活,他们是黑暗里的盏盏明灯,代表着一种理想,可以启迪其他人。普通人可能到不了这种境界,但是懂得予以尊重,这就足以影响下半辈子。如果一个人变得纯洁完善,风骨就会名闻遐迩,追求真理的人自然会接近。如果我照自己的意思过活,也可能影响别人,就算只是投石入池的涟漪,也会引发另一道涟漪,再引发第三道涟漪。说不定有些人觉得我过得幸福又平静,到头来又把所学传给其他人。”
“我可知道自己得对抗什么角色吗?拉里,那些市侩的人早就不再用酷刑打压异己了,现在用的是更恶毒的武器:冷嘲热讽。”“我这个人脸皮可厚了。”拉里微笑道。“好吧。你至少还有份收入,真是走运。”“这的确帮了大忙。要不是靠这些钱,我就没办法任性做想做的事了。但是,我要开始面对现实了,这份收入只会成为负担,我不要了。”
我喜欢体力劳动啊。每当我书看不下去了,就会做些劳力的工作,这样可以重新打起精神。我记得有一次在读斯宾诺莎的传记,这位哲学家为了糊口,只得从事打磨镜片的工作,传记的作者却很愚蠢,误以为这是苦差事。我敢说,这对于动脑大有帮助。别的不谈,光是暂时不必苦思哲学问题就够了。我只要在洗车或修理化油器,脑袋就完全放空,等到手边工作结束,就有种开心的成就感。当然啦,我不会永远待在修车厂,只是离开美国这么多年,必须花点时间重新熟悉。之后,我会去找个开卡车的工作,这样就可以跑遍全美了。”
不对,我的出租车只是劳动的工具,无异于托钵僧的手杖和石钵。
他回答时,眼神带有嘲弄,但不含丝毫恶意。“你比我还重视钱啊。”“确实如此,”我毫不拐弯地回答,“要知道,你向来都不缺钱,但是我可没那么好命。钱给了我世上最珍贵的东西—独立自主。现在只要我愿意,就可以叫任何人见鬼去,真是开心到无法想象。”“但是,我并不想让任何人见鬼去啊。真要让他们见鬼去的话,无论银行有没有存款都会的。你觉得钱代表自由,我认为钱只是枷锁。”
“书如果这样出版,销售成绩不会好看,也不会有人撰写书评。”“我并不在乎书评,也不指望书会大卖,只会印固定的数量,寄给印度的朋友们,以及少数可能会感兴趣的法国人。书本身并不重要,我之所以写出来,是因为想丢掉搜集来的素材,出版则是因为想看到最终的成品。”
我们握手道别。我看着他过了马路,两条长腿迈开大步。我没他那么能吃苦,便搭出租车回到饭店,走进客厅时已八点多了。
1
我不禁打了个寒战。然而,这件事并非完全出乎意料,毕竟她过的是那样的生活,可能一阵忧郁袭来,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。
她被捞上岸时全身赤裸,脖子还有被刀割的痕迹。
2
不但请我坐下,还连忙道歉,说不是故意打扰我,实在情非得已。我也答得客气,说深感荣幸可以效劳。接着我们便谈起正事
我本来想要他少管闲事,但根据我阅读过的那几百本推理小说的经验,对待警察还是客气点好。“我和她不太熟。我们是在芝加哥认识的,她当时还只是个女孩,后来跟有头有脸的男人结了婚。一年多前,通过共同的朋友,我才又见到她。”
我还冒昧向他表示同情,一个在健全家庭长大的童年朋友,竟会堕落到这种地步。但是人生就是这样。
你他妈的给我喝下这杯,”我说,“搞不好会帮你打开话匣子。”他乖乖照做了。“象神大师常说沉默也是种对话。”他咕哝道。“这话让我想起剑桥大学教师的聚会,好不欢乐呢。”“抱歉,你恐怕得独立负担这笔丧葬费用,”他说,“我没钱了。”
这番谈话仅交代至此。我俩在和谐的气氛中,默默吃完了午餐,我又点了咖啡。拉里点起烟斗,我燃起雪茄,若有所思地望着他。他察觉到我的目光,瞄了我一眼,眼神颇为淘气。“你要是觉得我笨死了,就尽管骂,我不会介意的。”“我没有要骂你,只是在想,要是你结婚生子,人生会不会回到常轨。”
,每次都无比温暖、真挚又迷人,映照出他性格的坦率、不做作和独具魅力。
“她有很美的灵魂,热情、慷慨且志在必得,还有崇高的理想。即使到了人生尽头,她选择自我毁灭的方式,也像是伟大的悲剧。”
当时她还只是孩子。老实说,当初我常去她祖父家,跟她一起在榆树下读诗,我还真想象不到,这个瘦巴巴的小鬼竟然有这么美丽的灵魂。
他也许把订婚当作闹剧,两名年轻人未经世事,不晓得自己要什么。我也深信,他绝对丝毫没有发现伊莎贝尔这些年还苦恋着他。
3
伊莎贝尔向来圆滑得很,深知十个男人中有九个都自认比女人会调鸡尾酒(倒也没错),便叫我调上两杯。我倒了些琴酒和法国干苦艾,再掺上少许的苦艾酒。
我感到有些怅然,一般作家花了好几个月写书,甚至呕心沥血才完成,读者竟随意搁在一旁,无事可做才会翻看。
不知道,但我知道是你杀了她。”她诧异地瞪着我。“你在说什么啊?”接着她似笑非笑地说,“再猜猜,我可是有不在场证明。”“去年夏天,我在土伦遇见她,我们聊了好久。”“她当时没喝醉吗?”“清醒得很。她也告诉我为什么在跟拉里结婚前几天,会无缘无故消失。”我发现伊莎贝尔的表情变得僵硬,便把苏菲的话一五一十地转述。伊莎贝尔半信半疑地听着。“那次以后,我常常思考她的这番话,越想越觉得不对劲。我在你这里吃过不下二十次午餐,你从来都没准备过餐后甜酒。那天你一个人用餐,为什么放咖啡的盘子上还会有瓶波兰伏特加呢?”
“你平时约会都很守时。但是你明知道试礼服这件事对苏菲来说很重要,对你来说也很有趣,为什么你偏偏要出门呢?”“她自己都说了。我对琼恩的牙齿不大放心,我们的牙医又很忙,只能在他指定的时间去看。”“看牙医都要事先预约吧。”“我知道。但是他那天早上打电话来说临时有事,但是可以改到下午三点,我当然立刻答应啦。”“难道不能叫保姆陪琼恩去吗?”“琼恩怕得要死,可怜的孩子,我觉得自己去她会比较开心。”“你回来的时候,看见那瓶波兰伏特加被喝了四分之三,苏菲也不见了,你难道不惊讶吗?”“我以为她等到不耐烦,自己先去莫里诺了。但是我到莫里诺问才晓得她没出现,弄得我莫名其妙。”“那波兰伏特加呢?”“噢,我发现酒被喝了很多,但是以为是安东喝的,本来要找他算账,但是他的薪水是艾略特舅舅付的,又算是乔瑟夫的朋友,所以我就想算了吧。他是很称职的用人,偶尔偷喝几口酒,用不着我来责备他。”
好吧,你要真相的话,我就老实告诉你这王八蛋。我就是故意的,再来一遍我还是会这么做。我跟你说过,会不择手段阻止她跟拉里结婚。你和格雷什么都不愿意做,只会耸耸肩说结婚太荒唐。你们他妈的不在乎,我在乎啊。
我当时打定主意,如果苏菲没碰那瓶酒,我就勉强跟她当朋友。真的,我敢发誓。但是我回家看到酒瓶后,就晓得在自己意料之中了。她走了,绝对不会再回来了。”
你实在够卑鄙的,”她说道,同时接过鸡尾酒,然后挤出笑容,就像小孩晓得自己闯了祸一样,以为装得天真无邪,就能哄得你一愣一愣的,“你不会告诉拉里吧?”“我怎么可能会说。”“你能发誓吗?男人都靠不住。”
拉里是怎么处理掉财产的,以及他今后的打算。她听得瞠目结舌,错愕全写在脸上,有时打断我的话,直喊“他真是疯了、疯了”,我说完后,她低垂着头,两行眼泪流了下来。“我真的失去他了。”
她转过身去,脸抵着椅背啜泣,美貌因悲伤而扭曲,她也不在乎。我无能为力,也许我带来的消息粉碎了她内心某些虚荣又矛盾的妄想。我隐约觉得对她而言,偶尔能见到拉里,至少两人的世界仍有交集,维持着某种连接。但拉里却终究切断了这若有似无的牵绊,她等于永远失去了他。我想她内心势必悔恨万分,痛哭一场也算发泄。
我感到困惑的是,他为何认为值得为此投注心力,又为何挑这些人研究。但我后来发觉,这些人都以独特的方式,获得了卓越的人生成就,拉里想必因此深感兴趣,想要了解这类成就背后的意义。
由此可见,他涉猎经典名著的程度,堪比艾略特亲近达官贵人那般积极。伊莎贝尔叹息一声,打断了我的思绪。她坐起身子,哭丧着脸,一口喝光变得微温的鸡尾酒。
你听了我的所作所为,会瞧不起我吗?”“你在意吗?”“也许你会觉得奇怪,但是我真的在意,希望你别瞧不起我。”我笑了。“亲爱的,我的道德感非常薄弱,”我说道,“我要是真正欣赏一个人,就算他做了我反对的坏事,我还是照样欣赏他。你的本性并不坏,又优雅迷人。我晓得你的美貌背后,反映着完美的品味与无情的固执,但是不会因此就产生反感。只不过,你如果要让人完全着迷,还缺少一样特质。”她面带微笑,等我说出口。“温柔。”
。他很高兴见到我,不带半点矫情。他说起话来了无新意,但再怎么老掉牙的话,他都说得仿佛是自创的一样,比如他说睡觉便是“跟周公下棋”,而且“一觉到天亮”,外头总是下着“倾盆大雨”,巴黎必定是“灯红酒绿”。但他为人善良无私、正直可靠,又完全没有架子,因此想讨厌他都难,我也打心底里喜欢他。由于即将动身回国,他现在兴奋不已。
“拉里的某个女性友人。”我故意寻她开心。“我早就怀疑拉里偷偷金屋藏娇了。”格雷笑着说。“胡扯,”伊莎贝尔厉声说道,“拉里的私生活我清楚得很,才没有呢。”
伊莎贝尔挽着格雷的胳膊,依偎到他怀里,看着他的眼睛,神情无比温柔。我刚说她缺乏这项特质,眼下就装得惟妙惟肖。“格雷,你说说,不能骗我,你觉得我很无情吗?”“不会啊,亲爱的,完全不会。怎么了,难道有人说你无情吗?”“没有。”她转过头来,让格雷看不见她的表情,然后朝我吐了吐舌头。艾略特若是地下有知,肯定会觉得有失端庄。“分明是两码子事。”我喃喃自语地走出门,顺手把门带上。
4
我很想念既长得赏心悦目,说话也落落大方,凡事又一点就通,也无害人之心的伊莎贝尔,但之后就没见到她了。
伊莎贝尔为人风趣、举止优雅、殷勤周到且处世圆融。至于格雷,当然是标准的凡夫俗子。
5
法国的生活有项特点教人不敢恭维:明明不是喝酒的时候,却要被迫喝杯酸溜溜的波特酒,又不得不乖乖照做。
当然,这代表我会失去自由。我过去的生活无拘无束,但是还是得考虑到未来。不瞒你说,其实我四十好几了。亚希尔先生也年纪一把,万一他忽然想追求二十岁的少女,我该怎么办呢?我还要替女儿着想,她现在十六岁,应该会长得跟她父亲一样好看,也接受了良好的教育。但是,事实就明摆在眼前,她既没当演员的才华,也不像她可怜母亲有当妓女的条件,那我问你,她还能有什么指望呢?当秘书或邮局员工吗?亚希尔先生实在很大方,答应一并收留她,还要给一笔殷实的嫁妆,让她以后嫁个好人家。老实说,不管别人怎么说,女人最满意的职业还是婚姻。我一想到女儿的幸福,二话不说就接受了亚希尔先生的提议,少了些享乐也在所不惜,反正一年年过去,也越来越没有人要我了。我还要声明,婚后绝对恪遵妇道,因为根据我多年的经验,夫妻忠于彼此才是幸福婚姻的关键。”
女人真可怜,要是男人没虚荣到这种地步,我们的人生可就更苦了。”
你今天怎么呆头呆脑的呀,小傻瓜。我不是说过亚希尔先生绝顶聪明吗?他得考虑到自己的身份地位,里尔那里的人又特别挑剔。亚希尔先生希望我在上流社会占据一席之地,毕竟他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,身为他妻子就有这项权利。你也晓得外地人的德性,最爱管人闲事,他们劈头就会问:苏姗·鲁维耶是哪号人物?到时就告诉他们,她是知名的画家,最近在迈尔海姆艺廊的画展大受好评,成功当之无愧。‘苏姗·鲁维耶身为殖民步兵团军官的遗孀,多年来凭借一己才华养家糊口,照顾年幼失怙的可爱女儿,展现出典型法国女性的坚毅性格。如今多亏了慧眼独具的迈尔海姆先生,她的作品即将于他旗下画廊展出,大众有机会欣赏她细腻的笔触和熟练的画风。’”
我特别喜欢其中一幅画,为了讨她欢心,便说我有意购买。主题似乎是“林间空地”或“白围巾”,事后虽再三检视,至今却仍无法确定。我询问了价钱后,觉得颇为合理,便当场成交。
6
他应该会写书,记录人生阅历,以及想要和同胞分享的想法。
他有的是时间,岁月在他身上未留下痕迹,就各方面来看,他仍是个年轻人。
他没有抱负且淡泊名利,出名只会让他倒尽胃口,因此可能满足于过自己选择的生活,忠于自己。他为人太过谦虚,不愿当别人的榜样。不过他也许认为,终究会有某些人受他吸引前来,宛如飞蛾扑火,共享那温暖又带着光亮的信念,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。他也许觉得,只要无我和无求,在自我实现的道路上踽踽独行,贡献也不亚于著书立说或教诲世人。
拉里已如他所愿,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,其中有众多矛盾与利益纠葛,有人迷失于失序的世界,有人坚信善良,有人外表笃定,有人内心彷徨,有人慈悲为怀,有人不知变通,有人轻信他人,有人防卫心重,有人恶劣,也有人慷慨,凡此种种构成了美国众生相。
书中与我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:艾略特成为社交名流;伊莎贝尔凭着巨额财产,活跃于上流文化圈;格雷有了轻松赚钱的稳定工作,每日朝九晚六;苏姗·鲁维耶的生活无虞;苏菲求得一死;拉里获得幸福之道。即使那些目中无人的评论家要吹毛求疵,一般人也仍然爱读皆大欢喜的故事。因此,本书的结局或许称得上差强人意吧。